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60粒(阿斯美) |
0.75mg |
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白云山东泰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669 |
国药准字H4102221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哮喘和喘息性支气管炎,以及其它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咳嗽、咳痰、喘息等症状。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用法用量 |
15岁以上,1日3次,每次2粒,饭后口服。8岁以上15岁未满,1日3次,每次1粒。可根据年龄与病情作适当的增减。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副作用 |
偶有皮疹,皮肤发红、瘙痒,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眩晕,心悸及排尿困难,停药后消失。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1.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危象,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3.未满8岁的婴幼儿童禁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胶囊中含): 盐酸甲氧那明 12.5mg,那可丁 7mg 氨茶碱 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 2mg |
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含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后出现皮疹、发红、呕吐、食欲不振、眩晕、排尿困难等症状时,应停止服药并请教医师。 2.有心脏疾患、高血压或高龄者,青光眼、甲亢、排尿困难者及正在接受治疗者遵医嘱服用。 3.服用本品后,有时引起困倦,故不要驾驶或操作机械。 4.发热中的儿童及有痉挛史的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本品。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