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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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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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7片*12件 |
5mg*60粒 |
生产企业 | 山东禹王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25 |
国药准字H20080530 |
说明 | ||
适应症 |
1. 高血压 2. 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 |
用法用量 |
治疗时应尽可能按个体情况服药。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况,给予不同的基础用药剂量。肝功能损伤患者应仔细监控,严重病例应减少用药剂量。除非特殊医嘱,成年人推荐下列剂量:一次一片(30mg),一日1 次。疗程:用药时间应由医生决定。用药方法:通常整片药片用少量液体吞服,服药时间不受就餐时间的限制。该药片不能咀嚼或掰断后服用! |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导致低血压。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般起始剂量10mg/次,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维持剂量为口服10~20mg/次,一日3次。部分有明显冠脉痉挛的患者,可用至20~30mg/次,一日3~4次。最大剂量不宜超过120mg/日。如果病情紧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10mg/次,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再次给药。3.通常调整剂量需7~14天。如果患者症状明显,病情紧急,剂量调整期可缩短。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发作的频率和舌下含化硝酸甘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一般是短暂和轻微的,通常发生在治疗开始阶段,包括:头痛、面部潮红(通常在较高剂量时)、恶心、消化不良、胃部烧灼感、头晕、无力、嗜睡、皮肤反应、感觉异常、低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和下垂性水肿,极少数报道过敏性肝炎(药物性肝炎)和可逆性牙龈增生。 |
1.常见服药后出现外周水肿(外周水肿与剂量相关,服用60mg/日时的发生率为4%,服用120mg/日则为12.5%);头晕;头痛;恶心;乏力和面部潮红(10%)。一过性低血压(5%),多不需要停药(一过性低血压与剂量相关,在剂量 |
禁忌 |
1. 禁用于已知对硝苯地平过敏者。 2. 禁用于心源性休克。 3. 由于酶诱导作用,与利福平合用时,硝苯地平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因而不得与利福平合用。 4. 禁用于怀孕和哺乳期妇女。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苯地平。 |
硝苯地平。 |
性状 |
本品为圆形双凸的坚硬玫瑰红色薄膜衣片。 |
本品为薄膜衣滴丸,除去薄膜衣后显黄色。 |
注意事项 |
对于心力衰竭及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当血压很低时(收缩压<90mmHg 的严重低血压),服用本品应十分慎重。过度低血压:虽然在大多数患者硝苯地平降血压效应是适度的并能耐受,但少数患者出现过度而难以耐受的低血压。低血压反应常发生在初始给药或继后的增加剂量时,尤易发生于合用β 受体阻滞剂患者。本品有不可变形的物质,因此胃肠道严重狭窄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因为有可能发生梗阻的症状。曾有个案报道,此类控释制剂在无胃肠道疾患的患者,出现梗阻症状。有KOCK小囊的患者(直肠结肠切除后作回肠造口) 不能使用本品。本品有不可吸收的外壳,这样可使药品缓慢释放进入人体内吸收。当这一过程结束时,空药片可在粪便中发现。该药从双铝包装中取出后应立即服用。 |
1.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它降压药时。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在服用硝苯地平或加量期间,降压后出现反射性交感兴奋而心率加快,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增加。4.外周水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