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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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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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ml:5mg) |
每袋500毫克,含酪酸梭菌活菌数不低于1.5×107(7为上标)CFU/克。 |
生产企业 | 青岛东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81090 |
国药准字S20040088 |
说明 | ||
适应症 |
对皮质类固醇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
黄褐斑、雀斑、炎症及手术后色素沉着斑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4次,用前摇匀,滴于结膜囊内。治疗开始的24~48小时,可酌情增加至每小时2滴。注意勿过早停药。 |
每天早晚各一次,适量外搽斑处,一般要搽数周,色素斑才会减轻;如果病变无改善仍应持续用药几周。当斑变颜色恢复至正常肤色时,应渐渐减少用药。用药时如治疗2个月后仍未出现去斑或色素变浅效果,应停用该药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该药可能引起眼压升高,甚至青光眼,可致视神经损害,后囊膜下白内障、继发性眼部感染、眼球穿孔及延缓伤口愈合 |
可见有烧灼感;偶见有局部过敏反应(如局部接触性皮炎),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并给予治疗。 |
禁忌 |
禁用于急性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眼组织的真菌感染、牛痘、水痘及大多数其他病毒性角膜、结膜感染、眼结核以及对该药成分过敏者。 |
对本品过敏者,12岁以下儿童及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米龙。 |
本品主要成分是氢醌。 |
性状 |
本品为细微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细微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 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病史者慎用。 2.长期使用时,个别敏感病人可能导致眼压升高,甚至诱发青光眼而损害视神经,影响视力和视野,也可能致后囊下白内障形 成,以及继发眼组织真菌和病毒感染。 3.已知多种眼部疾病及局部长期使用本品可能致角膜和巩膜变薄,因此,在角膜和巩膜组织较薄的病人中用药可能引起眼球 穿孔。 4.未行抗菌治疗的眼部急性化脓性感染,用药后可能掩盖病情或使病情恶化。 |
1、对其敏感性进行皮试,可在无损皮肤涂用24小时,如出现少量红斑,则不必禁用该药。但如用药部位出现瘙痒,水疱或特殊的炎症反应,则建议停用该药。 2、每次使用面积不宜过大。 3、不可用于眼部和伤口周围的斑变。 4、避免阳光照射,阳光照射过多会发生雀斑。 5、只可用于病变部位,勿涂抹于正常皮肤。 6、乳膏一旦变色,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