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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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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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g,50g |
0.025%*10ml |
生产企业 | 河北九正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064 |
国药准字H199936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收敛,止痒。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 |
本品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抹于患处,一日1~2次。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参看注意事项)。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对该药过敏者。 2. 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的原发性皮肤病变。 3. 溃疡性病变。 4. 痤疮﹑酒渣鼻。 5. 眼睑部用药(有引起青光眼的危险)。 6. 渗出性皮肤病。 7. 面部不宜应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12克)含黑豆馏油1.2克,桉油0.24克,氧化锌1.8克,冰片0.12克,软膏基质适量。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哈西奈德(氯氟舒松、哈西缩松),16α,17-[(1-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羟基-21-氯-9-氟孕甾-4-烯-3,20-二酮。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软膏 |
本品为无色澄明微粘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得接触眼及粘膜部,涂药部位应避免日光照射。2.皮肤有破溃、糜烂流水或化脓者不得使用;不宜长时间、大面积使用。3.本品有特殊气味和颜色,易污染衣、被,使用时应予注意。4.连续使用一周后,皮损无变化,应向医师咨询。5.涂药部位出现灼热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6.涂用本品时,不宜同时使用有光敏作用的药物。7.偶见刺激反应,或光照致敏反应。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大面积大量用药或封包方式可使经皮吸收多,可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低龄儿童和婴幼儿,出现可逆行柯兴氏征及生长迟缓,突然停药可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2出现局部不耐受现象,应停药并寻找原因。3警惕留在皮肤皱褶部位和尿布中的药物可吸收入体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