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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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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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40mg |
0.2g |
生产企业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81067 |
国药准字H61022576 |
说明 | ||
适应症 |
中毒性肝脏损害:慢性肝炎及肝硬化的支持治疗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疾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用法用量 |
重症病例的起始治疗剂量:一次1粒,一日三次 ;维持剂量:一次1粒,一日二次。饭前用适量液体吞服。或请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老年和儿童,按药典老幼剂量折算使用。 |
副作用 |
个别病人使用时发生轻度腹泻。 |
1.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 、腹部不适、纳差 、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 2.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 、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 ,但症状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 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氨基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等舞蹈症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水飞蓟素。水飞蓟素为四种异构体的混合物。1个胶囊含173.0-186.7毫克的干燥乳蓟果提取物(36-44:1),以水飞蓟宾计相当于水飞蓟素14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吡拉西坦。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粉末 ;气微,味微甜、苦。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状粉末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药物治疗不能替代对导致肝损伤(例如:酒精)因素的排除。对于出现黄疸的病例(皮肤浅黄色或暗黄,眼巩膜黄染),应咨询医师。此药不适用于治疗急性中毒。 |
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与华法林合用时,应当减少剂量,防止出血并发症的发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