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合成人胰岛素注射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生物合成人胰岛素注射液

阿司匹林肠溶片

规格

300IU/3ml/支(特充)

100mg*30片
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80012

国药准字J20171021
说明
适应症

本品具有降血糖作用,适用于治疗糖尿病。本品可用于糖尿病患者的初起稳定化治疗,特别是用于糖尿病急症。

阿司匹林对血小板聚集的抑制作用,因此阿司匹林肠溶片适应症如下:

1、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病患者的发病风险;

2、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

3、预防心肌梗死复发;

4、中风的二级预防;

5、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但是该药不应该做止痛剂。

用法用量

剂量因人而异,由医生根据患者的需要而定。用于糖尿病治疗的平均每日胰岛素需要量在每公斤体重0.5-1.0国际单位之间,有时会需要更多,因患者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糖尿病患者良好的代谢控制可以延缓糖尿病晚期并发症的发生和发展。因此,建议患者达到最理想的代谢控制,包括血糖监测。老年患者治疗的主要目的是减轻症状和避免低血糖反应。通常选取在腹壁做本品的皮下注射,也可在大腿、臀肌或三角肌区域做皮下注射。从腹壁皮下给药比从其他注射部位给药吸收更快。将皮肤捏起注射会减少误作肌肉注射的危险。只有可溶性人胰岛素注射液可从静脉给药,而且必须由医务人员操作。注射后针头必须在皮下停留至少6秒,保持注射推键完全压下直至针头从皮肤拔出,如此操作以保证注射正确的剂量及防止血液或其他体液回流至针头和胰岛素笔芯。为防止脂肪萎缩,注射部位应在注射区域内轮换。为防止传染疾病,本品只能由一人单独使用。本品是短效胰岛素,常与其他中效或长效胰岛素联合使用。注射后30分钟内必须近食有碳水化合物的正餐或加餐。或遵医嘱。

用法:口服。肠溶片应饭前用适量水送服。

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建议首次剂量300mg,嚼碎后服用以快速吸收。以后每天100-200mg。

预防心肌梗死复发:每天100-300mg。

中风的二级预防:每天100-300mg。

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每天100-300mg。

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每天100-300mg。

动脉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后,如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冠状动脉旁路术(CABG),颈动脉内膜剥离术,动静脉分流术:每天100-300mg。

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每天100-200mg。

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每天100mg。

副作用

1.低血糖是胰岛素治疗经常发生的不良反应。低血糖的症状可以突然发生,包括冷汗、皮肤发冷苍白、神经紧张或震颤、焦虑、不同寻常的疲惫或衰弱、错乱、难以集中精力、瞌睡、过度饥饿、暂时的视觉改变、头痛、恶心和心悸。严重低血糖可能导致意识丧失及引起暂时的或永久的脑损伤或甚至死亡。

2.开始胰岛素治疗时可能出现水肿和屈光异常。这些症状通常是暂时的。

3.胰岛素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局部过敏反应(注射部位红、肿和痒).这些反应通常是暂时的,在继续治疗的过程中会消失。

4.全身性的过敏反应有可能偶有发生,这钟全身反应可能严重,可能引起全身性的皮疹、发痒、出汗、胃肠道不适、淋巴水肿、呼吸困难、心悸及血压降低。全身性过敏发应有可能危及生命。

5.未在注射区域内轮换注射部位可导致注射部位的脂肪萎缩。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肠道反应,如腹痛和肠道轻微出血,偶尔出现恶心、呕吐、和腹泻。胃出血和胃溃疡以及主要在哮喘患者出现的过敏反应,极少见。有报道个别病例出现肝肾功能障碍、低血糖及严重的皮肤病变。小剂量阿司匹林能减少尿酸的排泄,对易感者可引起痛风发作。有极少数会由于长期服用导致胃肠出血而引发贫血,出现黑便。出现眩晕和耳鸣时可能为严重的中毒症状。

禁忌

对生物合成人胰岛素注射或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1.对阿司匹林和含水杨酸发物质过敏;

2.胃,十二指肠溃疡;

3.出血倾向。

成分

中性胰岛素

阿司匹林。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

患哮喘,花粉性鼻炎,鼻息肉,或慢性呼吸道感染患者和对所有类型的震痛药,抗炎药和抗风湿药过敏者,在使用本品时会有哮喘发作的危险,在服用前应咨询医生。

手术前服用本品应通知医生和牙科医生。

长期大量服用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下列情况应咨询医生,慎用本品:

1.对其他震痛剂,抗炎药或抗风湿药过敏,或存在其他过敏反应;

2.同时使用抗凝药物;

3.支气管哮喘;

4.慢性或复发性胃或十二指肠病变;

5.肾损害;

6.严重的肝功能损害,少服或忘记服用后,下次不要加倍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