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沙林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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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甲氧沙林搽剂

甲氧沙林片

规格

24ml

5mg*80片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81064

国药准字H50021757
说明
适应症

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本品适用于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用法用量

外用 1.0.75%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0.1%8MOP溶液用开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一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3.局限性白痛风或初起的白最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1.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2~3次(至少相隔48小时)。2.剂量:白癜风,按体重0.5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25mg~30mg,每周2-3次;银屑病,按体重0.6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30mg~35mg,每周2-3次。3.照光时间:a、日光照射(日晒),首次照射时间为15~25分钟,浅肤色一般为15分钟,中等肤色为20分钟,深肤色为25分钟,以后治疗可适当增加5分钟的照射时间;b、黑光照射,照射治疗时间为照射出现红斑反应时间的一半。

副作用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红斑等光过敏症状,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过度照射可引起发红﹑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治疗时调整好照射的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头痛等不适反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禁忌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2.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3.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化学名称: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清溶液。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末、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1.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

2.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

3.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4.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菜,胡萝卜,芹菜等。

5.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

6.口服甲氧沙林片同时外用甲氧沙林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