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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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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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ml |
每瓶装10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81064 |
国药准字Z20044490 |
说明 | ||
适应症 |
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
消斑,燥湿,活血。用于皮肤疮癣,粉刺疙瘩,酒糟赤鼻,雀斑,汗斑,白癜风,湿毒脚气。 |
用法用量 |
外用 1.0.75%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0.1%8MOP溶液用开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一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3.局限性白痛风或初起的白最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
外用,用纱布包药擦患处,用药后如不痛,可直接敷于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化学名称: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 |
大枫子仁、红粉、樟脑、核桃仁、蓖麻子、松香、蜂蜡。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溶液。 |
本品为浅褐色的软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末、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
如有过敏反应,应即停药。亦不宜久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