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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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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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克 |
0.25g(按C16H19N3O4S计) |
生产企业 | 湖北唯森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01 |
国药准字H420227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
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胃肠及消化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软组织感染和脑膜炎、败血症、心内膜炎等。 |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等,一日4~6g,分2~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10~14日; 2.泌尿系统感染和重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一日2~4g,分2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7~14日。 3.对于某些危及生命的感染、严重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可酌情增量至一日 0.15~0.2g/kg,分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 4.婴幼儿常用剂量为一日30~100mg/kg,分2~3次静脉滴注。 |
口服。 1.成人一次0.25~0.75g(1~3粒),一日4次。 2.小儿每日剂量按体重2.mg/kg,一日2~4次。 |
副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少数患者可发生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恶心、腹泻、腹痛;注射部位轻度静脉炎;偶可发生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酶、血尿素氮、血肌酐值的轻度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
1.本品不良反应与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2岁以下小儿禁用。 |
成分 |
头孢他啶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化学名:6-[D(-)-2-氨基-苯乙酰氨基]青霉烷酸的三水化合物。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应用本品时,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减量。 5.对重症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本品为非首选品种。 6.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本品粉末的颜色可变暗,但不影响其活性。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皆可升高。 8.以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稀释成的静脉注射液(20mg/ml)在室温存放不宜超过24小时。 |
1.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3.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西林皮肤试验。 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