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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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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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mg |
160mg*7粒 |
生产企业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71322 |
国药准字H20063700 |
说明 | ||
适应症 |
1. 高血压。 2. 冠心病。 3.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适用于各类轻至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 |
用法用量 |
治疗时应尽可能按个体情况用药。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况,给予不同的基础用药剂量。肝功能损伤患者应仔细监控,严重病例应减少用药剂量。 除非特殊医嘱,成年人推荐下列剂量: 1.高血压: 拜新同30mg片剂 一次30mg(一次1片),一日1次 拜新同60mg片剂 一次60mg(一次1片),一日1次 2.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力性心绞痛) 拜新同30mg片剂 一次30mg(一次1片),一日1次 拜新同60mg片剂 一次60mg(一次1片),一日1次 通常治疗的初始剂量为每日30mg。 疗程:用药时间应由医生决定。 用药方法:通常整片药片用少量液体吞服,服药时间不受就餐时间的限制。 |
推荐剂量为160mg(1粒),每日一次,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2周内出现抗高血压作用,4周后作用达最大。未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日剂量可增至160mg(2粒)或加用利尿剂。本药可与其他抗高血压制剂合用。对轻到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或非胆管性及非胆汁瘀积型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副作用 |
临床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依据发生的频率和不同的人体系统(n=9566,1998年10月13日): 1.1%≤发生率<10%: (1)整个机体:虚弱(疲劳),水肿,头痛 (2)心血管系统:外周水肿,心悸,血管扩张(面红,热感) (3)消化系统:便秘 (4)神经系统:头晕 2.0.1%≤发生率<1%: (1)整个机体:腹痛,胸痛,腿痛,不适,疼痛 (2)心血管系统: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心动过速 (3)消化系统:腹泻,口干,消化不良,肠胃胀气,恶心 (4)肌肉骨骼系统:腿部肌肉痉挛 (5)神经系统:失眠,紧张,感觉异常,嗜睡,眩晕 (6)呼吸系统:呼吸困难,鼻炎 (7)皮肤及其附属结构:瘙痒,皮疹 (8)泌尿生殖系统:夜尿,多尿,阳痿 3.0.01%≤发生率<0.1%: (1)整个机体:过敏反应,胸骨下疼痛,寒战,面部水肿,发热,蜂窝组织炎,颈痛,骨盆痛,疼痛 (2)心血管系统:心绞痛(不稳定型除外),心脏不适,房颤,心动过缓,心脏停搏,期外收缩,静脉炎,皮肤血管异位 (3)消化系统:厌食,嗳气,胃肠道不适,牙龈炎,牙龈增生,GGT升高,肝功能异常,呕吐,腹部疼痛,食道炎,肠胃出血 (4)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痛,关节不适,肌肉痛,关节痛,关节炎 (5)神经系统:感觉迟钝,睡眠异常,震颤,焦虑,精神错乱,性欲减退,抑郁,张力亢进 (6)呼吸系统:鼻出血,咳嗽,罗音,咽炎 (7)皮肤及其附属结构:血管神经性水肿,多形性皮疹,脓疱疹,出汗,荨麻疹,大疱疹 (8)特殊感觉:视觉异常,眼部不适,眼痛,弱视,结膜炎,复视,耳鸣 (9)泌尿生殖系统:排尿困难,尿频,尿结石,遗尿 (10)血液淋巴系统:淋巴结病 (11)营养代谢:痛风 (12)自发报道的最常:见药物不良反应 (13)根据CIOMSIII频率分类及COSTART人体系统名称(5thed.mod.,拜耳)计算:(n=2886,状态:1998年9月15日) 4.发生率<0.01% (1)整个机体:过敏反应 (2)消化系统:粪石,吞咽困难,食管炎,牙龈不适,肠梗阻,肠道溃疡,黄疸,SGPT升高 (3)血液淋巴系统:白细胞减少,紫癜 (4)代谢与营养异常:高血糖,体重下降 (5)肌肉骨骼系统:肌肉痉挛 (6)皮肤及其附属结构:剥脱性皮炎,男子女性型乳房,光敏性皮炎 (7)特殊感觉:视觉模糊 (8)对于伴有恶性高血压和低血容量的透析患者,可由于血管扩张而引起血压明显下降。 |
316例服用缬沙坦患者经安慰剂对照试验表明,本药物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下表所列为10次安慰剂对照试验的结果,缬沙坦的剂量为10mg~320mg,治疗时间最长为12周。在2316名患者中,1281人服用80mg,660人服用160mg。由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剂量和治疗期限无关,因此将服用不同剂量的情况合并统计,结果表明不良反应发生率与性别、年龄、或种族无关。无论与所用试验药物有无因果关系,缬沙坦治疗组所有发生率大于等于1%的不良反应如下:其它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水肿、虚弱无力、失眠、皮疹、性欲减退、眩晕。尚不知这些反应是否与缬沙坦治疗有因果关系。曾出现一些罕见报道,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它过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化验指标缬沙坦偶可引起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减少。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缬沙坦的病人出现血球压和血红蛋白明显降低(>正常值的20%),分别为0.8%和0.4%。而服用安慰剂的病人出现血红蛋白或血球压积减少者仅0.1%。服用缬沙坦与服用ACE抑制剂,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分别为1.9%和1.6%。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缬沙坦的患者发生明显的血肌酐,血钾和总胆红素升高者分别为0.8%,4.4%和6%,而ACE抑制剂组出现的上述不良反应分别为1.6%,6.4%和12.9%。服用缬沙坦的患者偶有肝功能指标升高。缬沙坦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时无需监测特殊的实验室指标。 |
禁忌 |
1.本品禁用于已知对硝苯地平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硝苯地平禁用于心源性休克。 3.禁用于有KOCK小囊的患者(直肠结肠切除后作回肠造口)。 4.由于酶诱导作用,与利福平合用时,硝苯地平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因而不得与利福平合用。 5.硝苯地平禁用于怀孕20周内和哺乳期妇女。 |
1.对缬沙坦的任何成分过敏者。2.妊娠患者、严重肾衰(肌酐清除率<10ml/分)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硝苯地平。 |
本品活性成分为缬沙坦。 |
性状 |
硝苯地平控释片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片芯为黄色与红色的双层片。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对于心力衰竭及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当血压很低时(收缩压<90mmHg的严重低血压)服用拜新同应十分慎重 2.拜新同有不可变形的物质因此胃肠道严重狭窄的患者使用拜新同时应慎重因为有可能发生梗阻的症状胃结石的发生非常罕见如果发生则可能需要手术治疗 3.曾有个案报道无胃肠道疾患的患者出现梗阻症状 4.行X线钡餐造影时拜新同可引起假阳性结果(因充盈缺损而被误认为息肉) 5.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须严格监测病情严重时应减少剂量 6.硝苯地平通过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消除因此对细胞色素P450 3A4系统有抑制或诱导作用的药物可能改变硝苯地平的首过效应或清除率(详见【药物相互作用】)因此细胞色素P450 3A4系统的弱效至中效抑制剂可能使硝苯地平的血浆浓度增加例如 (1)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例如红霉素) (2) 抗-HIV蛋白酶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 (3) 吡咯类抗真菌药(例如酮康唑) (4) 抗抑郁药奈法唑酮和氟西汀 (5) 奎奴普丁/达福普汀 (6) 丙戊酸 (7) 西咪替丁 硝苯地平与上述药物联合应用时应监测血压如有必要应考虑减少硝苯地平的服用剂量 7.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对药物反应因人而异因此有可能影响驾驶及操作机器的能力这种作用在治疗初期更换药物及饮酒时尤其明显 8.拜新同有不可吸收的外壳这样可使药品缓慢释放进入人体内吸收当这一过程结束时完整的空药片可在粪便中发现 9.硝苯地平控释片含有光敏性的活性成份因此拜新同应避光保存药片应防潮从铝塑板中取出后应立即服用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在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的患者,用缬沙坦开始治疗时,偶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因此,在开始缬沙坦治疗前,应先纠正病人的低血钠和低血容量状况,如减少利尿剂的使用量。当发生低血压时,病人应仰卧,必要时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待血压稳定后可继续用本药治疗。2.肾动脉狭窄:服用缬沙坦,有可能使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病人的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升高。故为安全起见,应注意监测患者的这些指标。3.肾功能不全:对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对严重病例(如肌酐清除率<1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