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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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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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以C18H22N2S计) |
20mg(以氟西汀计)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H20170382 |
国药准字J2016002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
抑郁症;强迫症(OCD);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口服给药,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本品初始剂量和推荐剂量均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调整,最低可降低至5mg,每日一次。 抑郁症状缓解后,建议继续接受本品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抗抑郁疗效。 停止治疗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停药时无需逐步减量(参见[药理毒理])。 |
仅用于成人口服 抑郁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3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 WHO达成的共识认为,抗抑郁药物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 强迫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2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如果治疗10周仍无改善,应考虑换药。如果疗效较好,可根据个体差异调整剂量进行维持治疗。对于氟西汀治疗究竟需要维持多久的问题,尚缺乏系统研究,考虑到OCD是一种慢性疾病,因此对于治疗有效患者推荐维持治疗10周以上。应根据患者个体差异小心调整用药剂量,以最低有效剂量维持治疗。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一些临床医生提倡对于药物治疗有效患者可合并行为治疗。 OCD的长期疗效(超过24周)尚未证实。 神经性贪食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60mg。 神经性贪食症的长期疗效(超过3月)尚未证实。 所有适应症 推荐剂量可酌情增减。每日剂量高于80mg的情况未经系统评估。 氟西汀可单次或分次给药,可与食物同服,亦可餐间服用。 停药时,药物活性成分仍将在体内存留数周。这一特点必须在开始及结束治疗时予以考虑。多数患者不需要逐步减少剂量。 儿童:因为安全性和疗效尚未明确,儿童和青少年(不足18岁)不推荐使用氟西汀。 老年人:应注意增加剂量和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毫克。最高推荐日剂量为60mg。 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参见【药代动力学】),或合用了其它可能产生相互作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药物的患者,需考虑减少剂量或降低给药频率(例如隔日20毫克)。 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 不良反应通常为轻或中度,出现在开始治疗的前2周。这些不良反应通性反应,一般不会导致停药。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在女性中更常见。 不良反应列表 不良反应发生率表述为: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十分罕见(<1/10000);未知(现有数据无法预估)。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对本品的活性成分或任一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止与非选择性单胺氧化 |
对氟西汀或其辅料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有报告在接受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治疗的患者同时合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以及近期终止SSRI治疗转而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间出现严重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反应。氟西汀的治疗必须在不可逆的MAOI停药2周之后开始。 有些病例可表现出类似5-羟色胺综合征(类似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并可能被作出如此诊断)的特点。赛庚啶或丹曲林可能会对此类病人的治疗有益。合用MAOI的患者出现的反应包括:高热、僵硬、肌阵挛、自主神经系统不稳定伴有生命体征的迅速波动、以及精神状态的变化,包括极度的激越,可能发展为谵妄和昏迷。 因此,氟西汀不宜与非选择性MAOI合并使用。同样,至少应在停用本药5周后,方可开始使用MAOI。如果氟西汀长期使用和/或服用剂量较高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方可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 不推荐合用可逆性MAOI(例如吗氯贝胺)。氟西汀的治疗可以在可逆性MAOI停药后第二天开始。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氢溴酸伏硫西汀 化学名称:1-[2-(2,4-二甲基-苯硫基)苯基-哌嗪,氢溴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8H22N2S,HBr 分子量:379.36 本品含下辅料:(片芯)甘露醇、微晶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羧甲淀粉钠(A型)、硬脂酸镁;(薄膜包衣)羟丙甲纤维素、聚乙二醇400、二氧化钛、氧化铁红(5mg)、氧化铁黄(10mg)。 |
盐酸氟西汀。 |
性状 |
黄色,杏仁状薄膜衣片。 |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片。 |
注意事项 |
儿童 尚未确定相关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建议将本品用于18岁下抑郁症患者的治疗(参见[儿童用药])。在接受其他抗抑郁药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的临床研究中,与安慰剂组相比,治疗组更为频繁地观察到自杀相关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想法)和敌对行为(主要是攻击、对抗行为、愤怒)。 自杀/自杀想法或临床恶化 抑郁症与自杀想法、自残和自杀(自杀相关事件)的风险升高有关。这一风险可持续至患者达到临床治愈。接受治疗的前几周或更长时间内可能无法达到改善,因此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直至上述临床症状改善。依照常规临床经验,自杀风险在治疗早期可能升高。 己知发生过自杀相关事件的患者或者开始治疗前表现出明显自杀想法的患者出 现自杀想法或自杀企图的风险较高,应在治疗期间予以密切监测。一项抗抑郁药与安慰剂对照,治疗精神疾病患者的临床研究荟萃分析显示,在25岁以下成人患者中与安慰剂相比,用药后发生自杀行为的风险升高。 应在治疗过程中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控,特别是对高风险患者及治疗早期和调整剂量后。应提醒患者(和患者照护者)需要监测临床恶化、自杀行为或想法以及行为的异常变化,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就医。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