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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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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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ml:300单位(畅充) |
按C18H21N5O2计,25mg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S20171032 |
H2013054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成人2型糖尿病。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单药治疗:本品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重要的使用限制: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
用法用量 |
用量 本品是一种基础胰岛素,可以在每天任何时间皮下注射给药,每日一次,最好在每天相同的时间给药。 胰岛素类似物,包括德谷胰岛素,其效价用单位(U)表示。一(1)单位(U)德谷胰岛素相当于1国际单位(IU)人胰岛素、1单位甘精胰岛素或1单位地特胰岛素。 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本品可单独使用或者与口服抗糖尿病药物、餐食胰岛素联合使用(参见[临床试验])。 |
推荐剂量: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 mg每日1次。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或分开服用。肾功能受损患者轻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CrCl ≥60 mL/min)使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30≤ CrCl < 60 mL/min)使用本品的剂量为12.5 mg每日1次。重度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 15≤ CrCl < 30 mL/min)或终末期肾功能衰竭(ESRD)(CrCl < 15 mL/min或需要血液透析)患者使用本品的剂量为6.25 mg每日1次。使用本品时可不考虑透析时间。尚未在接受腹膜透析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用药研究(见【药代动力学】)。因需要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剂量,推荐在开始治疗前评估肾功能,并定期复查。 |
副作用 |
安全性特征总结 治疗期间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糖(参见下文的“部分不良反应”的描述)。 不良反应列表 下列不良反应基于临床试验数据,依照MedDRA系统器官分类进行分类。频率类别依照下列惯例进行定义: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1/10);偶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十分罕见(<1/10000)以及未知(不能根据现有数据予以估计)。 |
常见不良反应有:胰腺炎、过敏反应、低血糖。尼欣那在美国外上市后使用中确定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皮疹、荨麻疹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 ;肝酶升高 ;暴发性肝功能衰竭和急性胰腺炎。 |
禁忌 |
对德谷胰岛素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 |
对阿格列汀产品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包括发生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严重皮肤不良反应的患者。 |
成分 |
活性成分:德谷胰岛素 辅料:甘油、间甲酚、苯酚、醋酸锌、盐酸(用于调节pH值)、氢氧化钠盐酸(用于调节pH值),注射用水。 |
本品活性成份为苯甲酸阿格列汀。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液体,无浑浊,基本不含微粒物质。 |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低血 漏餐或无计划的剧烈体育运动可能会引起低血糖。 如果胰岛素的给药剂量远高于胰岛素的需要量,则可能会发生低血糖。 胰岛素剂量(特别是基础-餐时胰岛素给药方案)应与食物摄入和体力活动相匹配,以尽可能降低低血糖风险。 如患者的血糖控制有极大改善(例如:通过胰岛素强化治疗),其低血糖的常见先兆征象可能会改变,需相应告知这些患者。长期糖尿病患者的常见先兆征象可能会消失。 伴随疾病,特别是感染和发热,通常会增加患者的胰岛素需要量。肾脏、肝脏的伴随疾病或累及肾上腺、垂体或甲状腺的疾病可能需要改变胰岛素的剂量。 与其他基础胰岛素药品一样,本品作用时间长,可能会延迟低血糖的恢复。 高血糖 重度高血糖建议给予速效胰岛。 使用胰岛素的患者如给药剂量不足和/或终止治疗可能会引起高血糖,并且可能,会引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此外,伴随疾病(特别是感染)可能会引起高血糖,从而使胰岛素的需要增加。 |
1.胰腺炎: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急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道。在开始使用尼欣那后,应对患者是否出现胰腺炎体征和症状进行仔细观察。如果怀疑发生急性胰腺炎,立即停用尼欣那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尚不清楚具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发生胰腺炎的风险是否升高。 2.过敏反应: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道。上述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怀疑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停用尼欣那,评估其他可能的过敏原因,并开始采取其他方法治疗糖尿病。使用其他DPP-4抑制剂曾出现血管性水肿的患者应慎重用药,尚不明确这些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是否会诱发血管性水肿。 3.肝功能: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致死和非致死性肝功能衰竭的上市后报道,部分报道所含信息不充分,无法确定可能的发生原因。在随机对照研究中,观察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超过3倍正常上限(ULN):1.3%阿格列汀治疗患者和1.5%所有对照治疗患者。 2型糖尿病患者可能患有脂肪肝,可引起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患者也可能患有其他类型的肝脏疾病,多数肝脏疾病可被治疗和管理。因此,在开始尼欣那治疗前,推荐评估患者的肝功能谱。肝功能检验结果异常的患者应慎重开始尼欣那治疗。 如果患者报告发生可能提示肝损伤的症状(包括疲劳、食欲减退、右上腹不适、尿色加深或黄疸),迅速进行肝功能检查。在上述临床情况下,如果患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肝酶升高,和如果肝功能检查异常结果持续或恶化,应停用尼欣那并寻找可能的原因。如果未发现引起肝功能检查异常的其他原因,不要在上述患者中再次使用尼欣那。 4.与其他已知可能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并应用胰岛素和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已知可引起低血糖。因此,当与尼欣那联合使用时,可能需要降低胰岛素或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使低血糖的发生风险最小化。 5.大血管事件: 尚无临床研究得到确定性证据证实尼欣那或其他任何降糖药物可降低大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