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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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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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复方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155 |
国药准字H2102415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酸过多、胃痛、慢性胃炎。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嚼服或温开水送服。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饭后2小时服用。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大便次数增多。 |
偶见口干、失眠、腹胀、神经紊乱、咽喉热痛、倦怠、不明原因出血或瘀斑、粒细胞减少。 |
禁忌 |
1.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碳酸铋0.15克,碳酸氢钠0.15克,重质碳酸镁0.2克,颠茄流浸膏0.01毫升,甘草流浸膏0.05毫升,大黄粉0.0125克,石菖蒲粉0.0125克。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丙谷胺100毫克、尿囊素55毫克、西咪替丁50毫克、珍珠粉5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红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棕红色。 |
本品为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6.不得同时使用其他含铋制剂。7.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