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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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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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5mg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濮阳市汇元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155 |
国药准字H4102355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酸过多、胃痛、慢性胃炎。 |
镇吐药。主要用于: 1.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2.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 3.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 4.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嚼服或温开水送服。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1~2片),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2片);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1~2片),每日4次。总剂量不得超过0.5mg/kg/日。 小儿:5~14岁每次用2.5~5mg(1/2~1片),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不得超过0.1mg/kg/日。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大便次数增多。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禁忌 |
1.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
1.下列情况禁用: ①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②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加; ③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④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⑤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下列情况慎用: ①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②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碳酸铋0.15克,碳酸氢钠0.15克,重质碳酸镁0.2克,颠茄流浸膏0.01毫升,甘草流浸膏0.05毫升,大黄粉0.0125克,石菖蒲粉0.0125克。辅料为: |
化学名:N-[(2-二乙氨基)乙基]-4-氨基-2-甲氧基-5-氯-苯甲酰胺 分子式:C14H22ClN3O2 分子量:299.80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红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棕红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6.不得同时使用其他含铋制剂。7.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 |
1.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 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3.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 4.本品遇光变成黄 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