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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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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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155 |
国药准字Z2002633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酸过多、胃痛、慢性胃炎。 |
清热,制酸,止痛。用于胃肠实热所致的胃痛胃胀,胃酸过多及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嚼服或温开水送服。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大便次数增多。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1.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3.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碳酸铋0.15克,碳酸氢钠0.15克,重质碳酸镁0.2克,颠茄流浸膏0.01毫升,甘草流浸膏0.05毫升,大黄粉0.0125克,石菖蒲粉0.0125克。辅料为: |
大黄、海螵蛸、浙贝母、颠茄浸膏、甘草浸膏、维生素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红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棕红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 气清香,味微涩、略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6.不得同时使用其他含铋制剂。7.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3.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4.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