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醇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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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聚乙烯醇滴眼液

近视乐眼药水

规格

1.4%(0.5ml:7mg,以聚乙烯醇计)

每瓶装8ml
生产企业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C20171011

国药准字Z20053110
说明
适应症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近视、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用法用量

每次一滴,滴于患眼。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次;或一次1~2滴,滴后闭目休息5分钟,再滴,连续五次。

副作用

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本品不含阿托品类药物;不扩大瞳孔,不影响眼的调节。点药后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止内服;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成分

聚乙烯醇。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金龙。辅料为:氯化钠。

性状

本品为无色微粘稠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注意事项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用后请盖好瓶盖。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

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6.药物滴入后部分病人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7.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9.打开瓶盖后,15天内用完。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