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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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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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4%(0.5ml:7mg,以聚乙烯醇计) |
5ml:1.25mg/瓶 |
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71010 |
国药准字H19990232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用于缓解过敏性结膜炎和其他非感染性结膜炎的结膜充血以及解除由于过敏、干眼、游泳、烟雾、配戴接触镜(隐形眼镜)、眼疲劳等因素引起的结膜充血。 |
用法用量 |
滴眼,根据需要适量滴于每只眼。 |
滴眼。每日4-6次,每次1-2滴。 |
副作用 |
偶见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如眼痛、结膜充血、视力模糊、 瘙痒、红肿等 |
本品对某些敏感病人可能引起瞳孔散大而导致眼内压升高,但尚无本品局部使用吸收引起全身反应的报道。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禁用于一些不能散瞳的病人(如闭角型青光眼,重度窄角的病人)。 2.也禁用于对该药成分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聚乙烯醇7毫克。辅料为:聚乙烯吡咯烷酮,氯化钠,注射用水。 |
本品每瓶含主要成份盐酸羟甲唑啉1.25毫克。辅料为:依地酸二钠、硝酸、硼砂、氯化钠、苯扎溴铵。 化学名称:3-[(4,5-二氢-1H-2-咪唑基)甲基]-6-(1,1-二甲基乙基)-2,4-二甲基苯酚盐酸盐。 分子式:C16H24N2O·HCl 分子量:296.84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 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本品不含防腐剂,不致对眼睛造成刺激,但若有不适,请停止使用,向医生咨询。11.本品为单剂量包装,开启瓶盖后使用。每次使用,后剩余药液请务必丢弃。12.如有其他眼部疾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未经控制的高血压,心律紊乱,高血糖(糖尿病),甲亢、代谢性疾病以及正在进行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慎用。 2.本品不宜长期大量应用,连续使用时间不宜超过七天。 3.大剂量意外服食后可能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 4.拟交感神经药应慎用于正在全身应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的病人,以免引起血压升高。 5.为避免污染,滴药时瓶口勿接触眼睑。 6.使用本品前请将接触镜去除。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