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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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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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4%(0.5ml:7mg,以聚乙烯醇计) |
5ml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HC20171010 |
国药准字J20150129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缓解调节性眼疲劳症状。 |
用法用量 |
滴眼,根据需要适量滴于每只眼。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3~5次滴眼。 |
副作用 |
偶见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如眼痛、结膜充血、视力模糊、 瘙痒、红肿等 |
偶见过敏反应。本品有眼痛、眼部充血、红肿、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聚乙烯醇7毫克。辅料为:聚乙烯吡咯烷酮,氯化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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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红色的澄明溶液 |
注意事项 |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 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本品不含防腐剂,不致对眼睛造成刺激,但若有不适,请停止使用,向医生咨询。11.本品为单剂量包装,开启瓶盖后使用。每次使用,后剩余药液请务必丢弃。12.如有其他眼部疾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用于滴眼。2.既往发生过由于眼药引起过敏症状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眼疼痛剧烈者应去医院就诊。4.青光眼患者慎用。5.为了防止药液被污染,在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将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6.如果发现本品出现浑浊,则不要使用。7.本品含防腐剂,使用前请摘掉隐形眼镜或角膜接触镜。8.不得做软隐形眼镜的安装液或安装隐形眼镜时使用。9.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充血、瘙痒、肿胀等过敏症状时,需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10.使用本品后症状未见改善时,要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11.避免阳光直射,打开后尽可能放在阴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