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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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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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7粒 |
0.15g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71136 |
国药准字H2005630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等。 |
用于治疗由罗红霉素敏感病原体导致的感染。耳、鼻、喉感染: 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呼吸道感染: 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脓疱病泌尿生殖道感染: 非淋球菌性尿道炎。 |
用法用量 |
1.本品与其他咪唑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时需减量。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咪唑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副作用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氟康唑。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白色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 )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6.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7.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8.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