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格列汀二甲双胍片(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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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格列汀二甲双胍片(Ⅱ)

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注射液

规格

每片含利格列汀2.5mg与盐酸二甲双胍850mg

0.5ml:0.2mg(以C187H288N50O59S计)
生产企业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71039

国药准字H20190025
说明
适应症

本品可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适用于适合接受利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2 型糖尿病成年患者,用以改善这些患者的血糖控制水平。

本品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单药或与二甲双胍联合,用于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用法用量

本品的用药剂量应根据有效性和耐受性来进行个体化确定,且不能超过最大推荐剂量2.5 mg利格列汀/1000 mg盐酸二甲双胍,每日两次。本品应每日两次,随餐服用。剂量应逐渐递增以减少由二甲双胍引起的胃肠道副作用。

推荐的起始剂量:

? 已使用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起始剂量为2.5 mg利格列汀和当前剂量的二甲双胍,每日两次随餐服用。

? 已分别使用利格列汀和二甲双胍两种药物的患者,可换用含相同剂量的两种药物的本品。

未对之前曾使用过其他口服降糖药的患者换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专门研究。由于会发生血糖控制上的变化,任何对2型糖尿病治疗的变化都应当谨慎进行并加以适当的监测。

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

副作用

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是在不同的、广泛的条件下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所观察到的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并不能与其他药物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直接进行比较,且可能并不能反应在实践中所观察到的发生率。

利格列汀/二甲双胍

通过2816名2型糖尿病患者为期≥12周治疗的临床试验,对合并使用利格列汀(每日剂量为5 mg)和二甲双胍(每日平均剂量约为1800 mg)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价。

对利格列汀+二甲双胍进行了3项安慰剂对照研究:2项研究的持续时间为24周,1项研究的持续时间为12周。在3项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在使用利格列汀+二甲双胍的患者中有≥5%的患者(n=875)发生了不良事件,并且不良事件比在使用安慰剂+二甲双胍(n=539)的患者中更常见, 这些不良事件中包含鼻咽炎(5.7% vs 4.3%)。 在一项24周的析因设计研究中,使用利格列汀+二甲双胍的患者中有≥5%的患者报告发生了不良事件,较使用安慰剂的患者发生率高,见表1。

表 1 在一项24周的析因设计研究中,使用利格列汀+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中有≥5%的患者报告发生了不良反应,远大于使用安慰剂的患者

(详见说明)

聚乙二醇洛塞那肽的临床研究总共进行了13个临床试验,总共约1200多人至少注射了1次(表D)。

表1本品在临床试验不同阶段的用药暴露程度

本品进行了单药治疗及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两个III期试验,均包括了24周的核心治疗期及28周的延伸治疗期,总治疗时间为52周。安全性结果均显示本品主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良反应,这与胰高血糖素样肽-1 (GLP-1) 受体激动剂的药理作用机制有关。胃肠道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呕吐、腹泻等、但发生率均较低,而且多为一过性, 严重程度多为轻中度,无重度不良反应。临床试验中,有低血糖事件发生,但是发生率较低。详细的不良反应如下:

●胃肠道不良反应

1.单药治疗 单药治疗24周后,安慰剂组、本品0.1mg和0.2mg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15.45%、13.49%、28.33% 。0.2mg组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和0.1mg组,主要由于较高的胃肠道不良反应所致。常见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其中恶心和呕吐的发生率与剂量成正相关,严重程度多是轻度或者中度,且多为一过性。单药治疗核心期各组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详情见表2:

表2单药治疗核心期各组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

注: N-例数

*按照本品0.2mg组发生率降疗排序。

进入延伸期后“胃肠道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较核心期降低,未发生≥5%的不良反应。

2.二甲双胍合并治疗

联合二甲双胍核心期治疗24周后,安慰剂组、本品0.1mg组和0.2mg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7.7%、10.4%、17.4%。和单药治疗试验一样,0.2mg治疗组不良反应率与0.1mg组、安慰剂组比有升高趋势、这主要是由较高的胃肠道不良反应所致。延伸期不良反应发生率较核心期明显下降。核心期和延伸期均未发生≥5%的不良反应。

●低血糖

单药治疗各组低血糖发生率均较低,核心期低血糖发生率见表3,无严重低血糖发生:进人延伸期后,各组低血糖发生率均<2%且无剂量相关性;无严重低血糖发生。

与二甲双胍合用24周,低血糖发生率见表3。各组低血糖发生率均较低且未见剂量相关性,所有低血糖均为轻度。延伸期各组低血糖发生率均<2%且无剂量相关性:无严重低血糖发生,

表3本品单药及与二甲双胍合并治疗核心期低血糖发生率

注N=例数

●注射部位不良反应:

单药治疗试验在0.2mg治疗组有例受试者在核心期内出现6次注射部位反应,研究者判断与研究药物可能有关,严重程度为1级(轻度)。该受试者完成52周随访,在延伸期未出现注射部位不良反应。

与二甲双联合治疗试验0.2mg治疗组一例受试者在延伸期出现1次注射部位出血.研究者判断与研究药物可能有关,严重程度为1级(轻度)。

●免疫原性:

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后可能会产生抗药抗体。单药和二甲双胍联合治疗试验总共分析了来自977名受试者的血清样本,51 名受试者检出阳性抗体、总抗体阳性率为5.2%,各治疗组抗体发生率不超过6.73%。在24周时,抗体阳性的受试者0.1mg治疗组(5 例) HbAle下降0.5%、0.2mg 治疗组(4例) HbAlc升高0.13%,而抗体阴性的受试者在0.1mg治疗组(264 例) HbA1c下降1.0%、0.2mg冶疗组(250例) HbAlc下降1.2%;在52周时,抗体阳性的35例受试者,平均HbAlc降低0.26%,抗体阴性的751例受试者,平均HbA1c降低0.97%n阳性抗体可能对疗效产生一定的影响。

●肝毒性

本品未对肝脏产生有害影响。两个III期试验核心期的肝功能相关不良事件总数为26人,占全体受试者2.9%。核心期肝功能异常不良事件发生率,安慰剂组为2.0% (6 例),本品0.1mg治疗组为3.2% (10例),本品0.2mg治疗组为3.4% (10例),在0.2mg治疗组除I例受试者因既往合并乙肝、酒精性肝硬化代偿期而肝功能相关异常达到3级,研究者判断可能无关,其他肝功能异常均为轻中度,大部分受试者转归为恢复治愈。延伸期不良事件和核心期相当。

●脂类代谢

未发现本品对脂类代谢有影响。

●其它

单药及与二甲双胍合并治疗的两个III期试验中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见下表。

表4在各组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 )

1.安慰剂本品0.1mg (N=53) 表示核心期安慰剂组有53例在延伸期转为使用本品0.1mg;

2.安慰剂本品0.2mg (N=56)表示核心期安慰剂组有56例在延伸期转为使用本品0.2mg

3.安慰剂本品0.1mg 甲双胍(N=79)表示核心则安慰剂联合二甲双胍有79例在延伸用转为使用本品0. 1mg联合二甲双服;

4.安慰剂/本品0.2mg 二甲双胍(N=77) 表示核心期安慰剂联合二甲双胍77例在延伸期转为使用本品0.2mg联合二甲双胍。

禁忌

本品禁用于下列情况的患者:

? 肾功能损害(例如,男性血肌酐≥1.5 mg/dL,女性血肌酐≥1.4 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这可能是由于诸如循环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死,脓毒症等疾病所引起的

? 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应使用胰岛素进行治疗

? 有利格列汀超敏反应史,例如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剥脱性皮肤疾病、荨麻疹或支气管高反应性

? 对二甲双胍过敏

禁用于甲状腺髓样癌、甲状腺髓样癌家族史或有多发性内分泌肿瘤综合征2 型(MEN- 2)的患者。

对聚乙醇洛塞那肽或本品中任何组份既往有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利格列汀和盐酸二甲双胍。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乙二醇洛塞那肽

化学名称:组氨酰-D-丙氨酰-谷氨酰-甘氨酰-苏氨酰-苯丙氨酰-苏氨酰-丝氨酰-门冬氨酰-亮氨酰-丝氨酰-赖氨酰-谷氨酰氨酰-正亮氨酰-谷氨酰-谷氨酰-谷氨酰-丙氨酰-缬氨酰-精氨酰-亮氨酰-苯丙氨酰-异亮氨酰-谷氨酰-色氨酰-亮氨酰-赖氨酰-谷氨酰氨酰-甘氨酰-甘氨酰-脯氨酰-丝氨酰-丝氨酰-甘氨酰-丙氨酰-脯氨酰-脯氨酰-脯氨酰-硫-((3RS)-1-3-((2-(Na.Na-二)w-甲氧基聚(氧乙烯基)羰基)赖氨酰氨)-乙基)氨基)-3-氧丙基)-2.5-二氧吡咯烷-3-基)半胱氨酰氨。

分子式: C210H325N55O69S ●(C2H4O)2n

分子量:44212.65 ±4000Da

辅料:醋酸钠、醋酸、甘露醇和注射用水。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椭圆形双凸薄膜衣片,一侧刻有勃林格殷格翰公司标志,另一侧刻有“D2/850”。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乳酸酸中毒

二甲双胍

乳酸酸中毒是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由于二甲双胍蓄积所引起的严重的代谢并发症,大约有50%的病例会导致死亡。乳酸酸中毒的发生也可能与一些病理生理条件有关,包括糖尿病以及当发生显著的组织灌注不足和低氧血症时。乳酸酸中毒的特点是血乳酸水平升高(>5 mmol/L),血pH值降低,电解质紊乱伴随阴离子间隙增加,以及乳酸/丙酮酸比升高。当二甲双胍作为乳酸酸中毒的原因时,二甲双胍的血浆浓度通常>5 μg/mL。

在使用二甲双胍的患者中,报告的乳酸酸中毒发生率约为0.03例/1000患者年(大约有0.015例死亡病例/1000患者年)。在临床试验中暴露于二甲双胍的超过20,000患者年的病例中,无乳酸酸中毒报告。报告的乳酸酸中毒主要发生在有严重肾功能损害的糖尿病患者中,包括内在的肾脏疾病和肾脏缺血,经常是在多种医疗/手术问题共存,以及同时使用多种药物的情况下发生。患有需进行药物监管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特别是当伴有心脏不稳定或急性衰竭所致的灌注不足和低氧血症时,会增加发生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乳酸酸中毒风险会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和患者的年龄而增加。因此对服用二甲双胍的患者定期进行肾功能监测,可以显著降低乳酸酸中毒的风险。特别是在对老年人进行治疗时,应仔细监测肾功能。只有当肌酐清除率的测定表明患者的肾功能未降低时,才能开始使用二甲双胍进行治疗。另外,在出现与低氧血症、脱水或脓毒症相关的任何病情时,应立即停用二甲双胍。因为受损的肝功能可严重限制乳酸清除能力,经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证明患有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避免使用二甲双胍。在服用二甲双胍期间,应告诫患者勿过量饮酒,因为酒精会增强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 。另外,在进行任何的血管造影研究和需限制摄入食物或液体的手术前,应暂时停用二甲双胍。在使用托吡酯,一种碳酸酐酶抑制剂,预防癫痫和偏头痛时,可能导致剂量依赖性代谢性酸中毒,并可能增加二甲双胍诱导的乳酸酸中毒的风险。

乳酸酸中毒的发生通常是不易察觉的并伴有非特异性症状,例如全身不适,肌痛,呼吸窘迫,嗜睡增加,以及非特异性腹部不适。更严重的酸中毒可能伴有下列症状,如体温降低,低血压和抵抗性心动过缓。应教会患者能及时识别和报告这些症状。当发生时应停用本品直至乳酸酸中毒被排除。胃肠道症状常见于开始使用二甲双胍进行治疗时,在长期使用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的受试者中较少观察到。长期使用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的受试者所报告的胃肠道症状可能由乳酸酸中毒或其他严重疾病所引起。

为排除乳酸酸中毒,可测定血清电解质,酮体,血糖,血pH值,乳酸水平,和血中二甲双胍水平。使用二甲双胍的患者,其空腹静脉血浆乳酸水平超过了正常值上限但低于5 mmol/L时,不一定表明即将发生乳酸酸中毒而可能是由于其他机制所引起的,如糖尿病控制不佳或肥胖,剧烈的身体活动或者是样品处理技术问题。

任何患有代谢性酸中毒的糖尿病患者,缺乏酮症酸中毒的证据(酮尿和酮血症)时应怀疑发生了乳酸酸中毒。乳酸酸中毒是临床急症必须入院治疗。服用二甲双胍发生乳酸酸中毒的患者,应立即停用药物并及时制定支持性治疗措施。可对二甲双胍进行透析(良好的血流动力学条件下清除可达170 mL/min),建议立即进行血液透析以除去蓄积的二甲双胍,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这些措施通常可使症状被迅速逆转并恢复。

胰腺炎

在服用利格列汀的患者中已有急性胰腺炎(包括致命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告。要格外留心胰腺炎的潜在体征和症状。一旦怀疑罹患胰腺炎,应立刻停止服用本品,并进行妥善处理。尚不知晓有胰腺炎既往史的患者,服用本品是否会增加胰腺炎的发病风险。

肾功能监测

虽然利格列汀经肾脏排泄很少,但众所周知二甲双胍是主要通过肾脏进行排泄的。发生二甲双胍蓄积和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会随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因此,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

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和开始治疗后每年至少评估一次肾功能,以确定肾功能正常。预计会发生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如老年人),应更频繁地评估肾功能,且一旦发现存在肾功能损害应立即停用本品。

如果因发生肾功能损害而停用本品,可继续使用相同的每日总剂量为5mg的利格列汀单药片剂进行治疗。对于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建议对利格列汀的剂量进行调整。

可能会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处置的伴随用药的使用

应谨慎使用可能会影响肾功能或使血流动力学产生重要变化或干扰二甲双胍处置的伴随用药。

放射学研究和外科手术

使用血管内碘造影剂的放射学研究(例如静脉尿路造影,静脉胆道造影,血管造影,计算机断层扫描)可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并且已经被认为与使用二甲双胍的患者中乳酸酸中毒有关。因此,计划进行此类研究的患者在研究开始前或研究时应暂时停用本品,并在研究后停用48小时,且只有在证明肾功能正常后方可再行使用。

在进行任何手术时,应暂时停用本品(除一些不限制摄入食物和液体的小手术之外),并且直至患者恢复进食同时肾功能评估正常后方可重新使用本品。

肝功能损害

由于肝功能损害被认为与一些使用二甲双胍治疗发生乳酸酸中毒的病例有关,当有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表明患者患有肝脏疾病时,一般应避免使用本品。

(详见说明书)

●甲状腺髓样癌(MTC):临床前动物试验中发现本品高剂量下可致大鼠甲状腺C细胞腺瘤。虽然在本品临床试验中未发现与甲状腺C细胞相关的不良反应,而且无充分证据表明本品会导致人体甲状腺C细胞肿瘤的发生。包括MTC,但仍然建议有甲状腺髓样癌,甲状腺随样癌家族史或有多发性内分泌肿瘤综合征2型(MEN-2)的患者禁用本品。

●急性胰腺炎:因GLP-1受体激动剂类药物有少数急性胰腺炎不良事件报告。如果患者有明确的胰腺炎病史,不建议使用本品。如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剧烈的腹痛并伴有呕吐时,应该怀疑有发生急性胰腺炎的可能,需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并同时进行确诊检查及适时的治疗。本品在1200多例受试者中进行过临床试验,仅二甲双胍合并治疗试验中报告I例急性胰腺炎严重不良事件,该受试者为0.2mg剂世组,在急性胰腺炎发作前有暴伙暴食的病史,因此判断与研究药物可能无关。

●因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和腹泻,因此不建议有严重胃肠道疾病患者使用本品。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尚未研究本品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应告知患者在驾驶和操作机械时预防低血糖发生、

●过敏反应:未在临床研究中发现有过敏反应;如果在使用本品时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给予医学对症处理。

●本品不得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建议在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60ml/min) 患者使用本品时降低剂量,当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从0. 1mg上升到0.2mg剂量时需慎重。因未在重度(肌酐清除率<30m/min)及终未期肾功能不全受试者中进行研究,因此不建议在上述患者中使用本品。

●对2个III期试验的受试者进行心脑血管不良事件汇总分析,结果显示在核心期各组不良事件发生率未见明显差异,安慰剂、本品0. 1mg剂量组、0.2mg剂量组的不良事件发生率分别是2.6、1.0%和4.4%.不良反应发生率安慰剂组为0.3% (1 例),本品治疗组均未见心脑血管不良反应发生,延长用药(最长为52周)亦未见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升高。

●在临床试验中未发现本品对肝脏和脂质代谢的不良影响,而且CLP-1类降糖约物未见报道GLP-1对肝脏引起损害。另外,PEC-肽类物质主要由尿中排出,少最从胆汁和类中排出,导致肝功能异常也很少有报道。但本品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研究数据,不建议肝功能异常患者使用。对于长期使用本品的患者应关注肝功能和脂质代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