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0mg |
100mg |
生产企业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71090 |
国药准字H2006088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用法用量 |
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 x 109/L,血小板计数≥100x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 -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最多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 |
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 x 109/L,血小板计数≥100x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 -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最多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 |
副作用 | ||
禁忌 |
.对替莫唑胺胶囊或达卡巴嗪(DTIC)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禁用(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3.禁用于严重骨髓抑制的患者。 |
.对替莫唑胺胶囊或达卡巴嗪(DTIC)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禁用(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3.禁用于严重骨髓抑制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莫唑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莫唑胺。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粉色或淡棕色粉末。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粉色或淡棕色粉末。 |
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