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双胍维格列汀片(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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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二甲双胍维格列汀片(II)

双氯芬酸钠肠溶片

规格

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850mg和维格列汀50mg

25mg
生产企业

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71034

国药准字H22022174
说明
适应症

本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用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达最大耐受剂量血糖仍控制不住或正在接受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

1.炎性和退行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青少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和脊椎关节炎。脊椎痛性综合征。

2.非关节性风湿性病,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3.痛风急性发作。

4.创伤后及术后炎症性疼痛如:创伤后,劳损后,牙痛,头痛等;妇科中出现的疼痛或炎症,例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

5.对耳、鼻、喉的严重痛性感染可作为辅助治疗药,例如:咽扁桃体炎,耳炎。原发疾病可根据一般治疗原则给予适当的治疗。

6.对成年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用法用量

成人

本品用于降糖治疗时,剂量应根据患者目前的治疗方案疗效和对药物的耐受程度个性化定制。但维格列汀最大日剂量不得超过推荐的100mg。通常的给药方案是,每日两次,早晚各一片。用餐时或饭后服用本品可减轻二甲双胍胃肠道症状(参见[药代动力学])。

对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达最大耐受剂量血糖仍控制不佳患者本昌的起始剂量相当于维格列汀50mg每日两次(日总剂量100mg),再加上正在服用的二甲双胍的剂量。

对于正同时接受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肌联合治疗需要更换本品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应根据正在服用的维格列汀和二甲双胍的剂量选择。

特殊人群

肾功能不全患者

对于肌酐清除率(使用Cockcroft-Gault公式,根据血清肌酐水平估算得出)处于60到90ml/min范围内的肾功能损伤的患者,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肌酐清除率<60ml/分钟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参见[禁忌]、注 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

肝功能不全患者

用药前,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正常值上限(ULN) 2.5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不能使用本品(参见[禁忌]、[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

作为常规推荐,剂量应根据个体不同作出调整,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间隔内给予最小有效量。药片应完整吞服,以液体送下,不可分割或咀嚼。宜于饭前服用。

  成人:

  作为常规,最初每日剂量为100-150mg(4片至6片)。对轻度病人或需长期治疗的病人,每日剂量为75-100mg(3片至4片)。通常将每日剂量分2-3次服用。为了减少夜间疼痛和晨僵发生,日间可用片剂治疗,同时睡前使用栓剂作为辅助(每日剂量最高不超过150 mg)。

  对原发性痛经,通常每日剂量需随个体调整,一般为50-150mg(2片至6片),分次服用。最初剂量应是50-100mg(2片至4片),必要时,可在若干个月经周期之内提高剂量达到最大剂量200mg(8片)每日。症状一旦出现应立即开始治疗,并持续数日,治疗方案依症状而定。

  儿童及青少年:

  对1岁或1岁以上的儿童及青少年,根据病情,每日服剂量为0.5-2mg/kg体重,分2-3次服。对青少年型类风湿关节炎,每日剂量最高可达3mg/kg体重,分次服。

  最大日剂量为150mg。

  由于50mg的扶他林?肠溶片剂量较大,因此不建议14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使用,但可以使用25mg的药物。

  本品不得用于12月以下的婴儿。

副作用

尚无本品的临床疗效试验数据,但试验表明本品与联合应用维格列汀片和二甲双胍片具有生物等效性。以下数据来源于联合应用维格列汀片与二甲双胍片的研究,该研究中维格列汀片作为二甲双胍片的添加治疗药物。尚无维格列汀治疗中添加二甲双胍的研究。

安全性特征总结

大部分不良反应为轻度或一过性,无需中止治疗。未发现不良反应与年龄、种族、暴露时间或日剂量存在关联性。

在使用维格列汀片过程中,有极少数患者报告了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在这些病例中,患者一般未出现临床症状且无后遗症,且停药后肝功能检测结果恢复正常。从设有对照组的单药治疗临床研究和为期 24 周的合并用药临床研究数据可以得到,50 mg 维格列汀每日一次给药组、50 mg 维格列汀每日两次给药组和所有的对照组,ALT 或 AST 评价结果≥ 3 ×ULN 的发生率(即连续 2 次检测结果或末次治疗期访视的检测结果出现上述异常)分别为0.2%、0.3%和 0.2%。即使出现一过性的转氨酶水平升高,患者一般无症状,亦不出现胆汁淤积或黄疸。

维格列汀治疗组罕有血管性水肿报告,报告发生率与对照组相似。维格列汀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抑制剂联合用药时,报告发生比例较高。大部分事件为轻度,并且在维格列汀继续治疗中恢复。

不良反应列表

在双盲研究中,患者接受维格列汀单药和添加二甲双胍治疗后出现的不良反应按照器官系统和绝对发生频率分列于下表 1-4。有关二甲双胍成份的已知不良反应信息列于下表 5。不良反应发生率定义如下:

?十分常见(≥ 10%);

?常见(1%~10%,含 1%);

?偶见(0.1%~1%,含 0.1%);

?罕见(0.01%~0.1%,含 0.01%);

?十分罕见(<0.01%)。

在依照发生频率分类的各组中,不良反应均按照严重程度由大到小排列。 表1:在比较二甲双胍添加维格列汀(100 mg/日)治疗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的双盲临床研究中,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N=208)

不良反应描述

维格列汀 100 mg/日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对照临床试验中,在维格列汀 100 mg/日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组及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组中均未发生因不良反应退出试验的报告。

临床试验显示,低血糖是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组中的常见不良反应(1%),而在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组中为偶见(0.4%)不良反应。在所有维格列汀治疗组中均未发现重度低血糖事件。

临床试验中,二甲双胍添加维格列汀 100 mg/日治疗组未发现体重相对基线变化(维格列汀和安慰剂组分别为增加 0.2 kg 和减少 1.0 kg)。

维格列汀合用二甲双胍的长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在超过两年的研究期间,尚未发现任何新增的药物安全性隐患或未预见的风险。

与磺酰脲类药物联合用药

表 2:接受维格列汀 50 mg 每日两次与二甲双胍及磺酰脲类药物联合治疗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n= 157)

不良反应描述

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胍及格列美脲联合治疗组未发现因不良反应退出试验的病例,而安慰剂添加二甲双胍与格列美脲联合治疗组发生率达 0.6%。

低血糖为两治疗组的常见不良事件(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胍及格列美脲联合治疗组5.1%,二甲双胍和格列美脲联合治疗组 1.9%)。维格列汀组报告 1 例重度低血糖事件。研究结束时,对体重基本无影响(维格列汀组增加 0.6 kg,安慰剂组减少 0.1 kg)。

与胰岛素联合用药

表 3:维格列汀 100 mg/日与胰岛素联合治疗(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双盲研究中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n= 371)

不良反应描述

维格列汀 50 mg 每日两次联合应用胰岛素治疗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的对照临床试验显示,因不良反应退出试验的总发生率维格列汀组为 0.3%,安慰剂对照组无退出病例。

两治疗组之间低血糖症发病率相似(维格列汀组 14.0%,安慰剂组 16.4%)。维格列汀组 2 例患者,安慰剂组 6 例患者报告重度低血糖事件。

研究结束时,对体重基本无影响(维格列汀组体重相对基线增加 0.6 kg,安慰剂组无变化)。

复方制剂中单个活性成份的其他信息

维格列汀

表 4:在双盲临床研究中,接受维格列汀单药治疗(100 mg/日)的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N=1855)

不良反应描述

在单药治疗的临床研究中,接受维格列汀 100 mg 日剂量治疗组由于不良反应而退出研究的总退出率为 0.3%,安慰剂对照组为 0.6%,活性药物对照组为 0.5%。

在单药治疗研究中,低血糖的发生率较低,其中维格列汀 100 mg(日剂量)治疗组为0.4%(7/1,855),相比之下,活性药物对照组或安慰剂组均为 0.2%(2/1,082),无受试者报告严重不良事件。

临床试验显示,维格列汀 100 mg(日剂量)单药治疗组体重相对基线无变化(维格列汀与安慰剂组体重变化量分别为-0.3 kg 和-1.3 kg)。

维格列汀单药治疗长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在为期两年的研究期间,未发现任何新增的药物安全性隐患或未预见的风险。

二甲双胍

表 5:有关二甲双胍成份的已知不良反应

*二甲双胍长期治疗患者中发现 B12吸收下降,致血清水平下降。如果患者有巨幼红血球贫血,可能是该病因所致。

**报告肝功能检查异常或肝炎的个别病例,中止二甲双胍治疗后恢复。

治疗初期,胃肠道不良反应最常见,并且大部分病例自行恢复。

来自自发报告和文献病例的药物不良反应 - 上市后经验(频率未知)下列药物不良反应来自本品上市后经验,通过自发报告和文献病例获得。 因这些反应为自发性报告,人群量大小不确定,因此,不能可靠地估算发生率,因此列为“未知”类。

?肝炎病例,中止治疗后恢复(参见[注意事项])

?荨麻疹、大疱性皮肤病变(包括大疱性类天疱疮)和剥脱性皮肤病变

?胰腺炎

?关节痛,有时严重

国内临床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

国内进行的维格列汀和二甲双胍合用的临床试验报告了以下药物不良反应:多汗、心悸、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多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维格列汀 50mg 每日一次组(0.7%)、维格列汀 50mg 每日两次组(3.4%)、安慰剂组(2.1%);心悸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维格列汀 50mg 每日一次组(2.7%)、维格列汀 50mg 每日两次组(2.7%)、安慰剂组(1.4%);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维格列汀 50mg 每日一次组(2.7%)、维格列汀 50mg 每日两次组(8.9%)、安慰剂组(4.2%)。

不良反应(表 1)按发生频率排列, 最常见的排在首位,使用如下指标:常见 (≥ 1/100,< 1/10); 偶见 (≥ 1/1,000, < 1/100); 罕见 (≥ 1/10,000, <1/1,000); 十分罕见 (< 1/10,000), 包括个例报告。

禁忌

1.已知对维格列汀、二甲双胍或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

2.乳酸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昏迷前期患者。

3.重度肾功能不全(eGFR<45 ml/(min?1.73 m2 )患者,以及其他可改变肾功能的急性病症患者(如脱水、重度感染、休克或血管内注射碘对比剂)。

4.患有可引起组织缺氧的急性或慢性疾病的患者,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 近期心肌梗塞和休克。

5.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正常值上限(ULN)2.5 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

6.酒精中毒患者。

7.哺乳期妇女。

· 对有效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 活动期胃肠道溃疡,胃出血或穿孔的患者。

· 妊娠后三个月患者(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严重肝,肾或心脏功能衰竭患者(见注意事项)。

· 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本品不适用于那些曾因服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含有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的药物而诱发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的患者。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盐酸二甲双胍和维格列汀。

活性成份:盐酸二甲双胍

化学名称: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结构式:

分子式:C4H11N5?HCl

双氯芬酸钠

性状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注意事项

对需要胰岛素治疗的患者,本品不能替代胰岛素。本品不适用于 1 型糖尿病患者。

心力衰竭

尚无维格列汀用于 NYHA 心功能 III-IV 级患者的临床试验,因此,不推荐此类患者使用。

二甲双胍不得用于心力衰竭患者,因此,此类患者人群禁用本品。

维格列汀

肝损伤

不推荐肝损伤患者(包括开始给药前 ALT 或 AST>正常值上限 2.5 倍的患者)使用维格列汀(参见[用法用量]、[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

肝酶监测

在使用维格列汀过程中,有极少数患者报告了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在这些病例中, 患者一般未出现临床症状且无后遗症,且停药后肝功能检测(LFT)结果均能够恢复正常。本品给药前应对患者进行肝功能检测,以了解患者的基线情况。在第一年使用本品时,需每三个月测定一次患者的肝功能,此后需定期检测。应对出现转氨酶升高的患者的肝功能进行复查,以确证检测结果,并在其后提高肝功能检测的频率,直至异常结果恢复正常为止。当患者的 AST 或 ALT 超过 ULN 的 3 倍或持续升高时,最好停止使用本品。出现黄疸或其他提示肝功能障碍症状的患者应停止使用本品。 停止使用本品且 LFT 结果恢复正常后,患者仍不能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皮肤疾病

在猴的维格列汀非临床毒理研究中报告了皮肤损害,包括四肢起泡和溃疡(参见[药理毒理])。但临床试验中未发现皮肤损害发生率增加,在糖尿病皮肤并发症患者中数据有限。另外,据报道,上市后有报告大疱性和剥脱性皮肤损害。因此,推荐糖尿病患者保持常规护理、监测皮肤疾病,如起泡或溃疡。

胰腺炎

上市后有自发性报告急性胰腺炎不良反应病例。因此,需告知患者急性胰腺炎症状: 持续、重度腹痛。

据观察,停用维格列汀后胰腺炎恢复。疑似发生胰腺炎时,患者应中止维格列汀和其他可疑药品治疗。

辅料

本品片剂含乳糖。因此,患有罕见半乳糖不耐症遗传病、Lapp 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

-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得服用本产品。

二甲双胍

乳酸酸中毒

乳酸酸中毒是一种极为罕见但非常严重的代谢并发症,最常伴发急性肾功能恶化或心肺疾病或脓毒症。二甲双胍蓄积可引起急性肾功能恶化和乳酸酸中毒风险增加。

患者发生脱水时(例如,因重度腹泻或呕吐、发热或液体摄入减少),应停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并立即就医。

应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该慎用可能严重损害肾功能的药品(例如降压药、利尿剂和 NSAIDs)。乳酸酸中毒的其他风险因素有过量饮酒、肝功能不全、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糖尿病、酮症、长时间禁食、任何可能导致缺氧的疾病、合用可能导致乳酸酸中毒的药品(参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

乳酸酸中毒的诊断

应该告知患者和/或看护人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乳酸酸中毒的主要症状为酸中毒性呼吸困难、腹痛、肌肉痉挛、无力和体温降低,进而出现昏迷。如果发生疑似症状,患者应停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并立即就医。化验结果的诊断标准为:血液 pH 值(<7.35)下降、增加的血浆中乳酸水平(>5 mmol/L)、阴离子隙增加和乳酸/丙酮酸的比值升高。当怀疑患者出现代谢性酸中毒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同时将患者收治入院(参见[药物过量])。

肾功能监测

应该在开始治疗之前及开始治疗之后(定期)评估 eGFR(参见用法用量)。eGFR < 45ml/(min?1.73 m2) 的患者不能使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患有改变肾功能疾病的患者应该暂时停用含二甲双胍产品(参见[禁忌])。

目前已知二甲双胍主要通过肾脏排泄。

二甲双胍在患者体内的蓄积程度和出现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与其肾功能损伤程度成正比。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肾功能将逐渐减弱,老年患者在使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时,应谨慎摸索给药剂量,以求找到能够有效控制血糖的最低用药剂量,同时还须定期对老年患者的肾功能进行监测。当患者的肾功能可能受损时,如患者开始使用抗高血压药物或利尿剂,或开始接受 NSAID(非甾体抗炎药物)治疗时,此时使用本品应特别谨慎。在本品给药前应对患者的肾功能进行评估,此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应至少每年检查一次,肌酐清除率处于正常清除率下限的患者和老年患者至少每年检查 2-4 次。此外,当患者预期肾功能不全使用本品时,应对其肾功能进行更加频繁的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患者出现肾损伤,则应立即停药。

可能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体内清除的合并用药

合并用药可能会影响患者的肾功能,结果导致明显的血液动力学改变或影响二甲双胍的体内清除,如合并使用以阳离子的形式通过肾小管分泌排出的药物就应特别慎重(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含碘造影剂的血管内给药

血管内注射含碘造影剂可能导致造影剂诱导的肾病,继而导致二甲双胍蓄积,增加乳酸酸中毒风险。在进行放射性检查前、检查过程中和检查结束后 48 小时内不能使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仅当对患者的肾功能进行再次评估确定一切稳定后才能恢复用药(参见[用法用量]和[药物相互作用])。

低氧状况

心血管虚脱(休克)、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和其他与缺氧相关的疾病均可能引起乳酸酸中毒,还可能导致肾前性氮质血症。如果正在接受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药。 外科手术

于全麻、腰麻和硬膜外麻醉下进行手术时,必须停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不限制食物和液体摄入的小手术除外),术后 48 小时之后或直到患者重新开始口服营养补充剂之后且肾功能重新评价结果显示稳定才能恢复用药。

乙醇摄入

已知乙醇能够增强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作用。应警告患者在服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的同时不能过量摄入乙醇。

乙醇中毒可导致乳酸酸中毒风险增加,尤其是在空腹、营养不良或肝功能不全情况下。

肝功能不全

由于在某些乳酸酸中毒的病例中也同时伴有肝功能不全,且二甲双胍具有诱发患者出现乳酸酸中毒的风险,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临床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患有肝脏疾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

维生素 B12 含量

二甲双胍可能会导致约 7%的患者血清中维生素 B12 的含量降低而无任何临床症状。上述改变在极罕见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贫血,二甲双胍停止给药和/或补充维生素 B12 后,患者出现的贫血即可迅速恢复正常。患者在开始接受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治疗后,应至少每年检测一次血常规,当检查结果异常时,应及时评估和处理。某些患者(如,维生素 B12 或钙摄取或吸收不足)可能较易于出现维生素 B12 缺乏。针对这些患者,应至少每年对其血清中维生素 B12 的含量进行 2-3 次检测。 此前病情已经得到控制的 2 型糖尿病患者的临床状况改变当此前使用本品能够较好控制病情的 2 型糖尿病患者出现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或临床疾病(特别是含糊不清或无法确定的疾病)时,应迅速评估其是否出现酮症酸中毒和/或乳酸酸中毒。如果患者出现上述情况,则需立即停止本品给药,同时应给予其适当的治疗。

低血糖

本品单独给药后,患者一般不会出现低血糖症状,但是当其热量摄入不足、过度运动后没有及时补充能量或饮酒后,可能会出现这一情况。老年人、过度疲劳或营养不良、肾上腺或垂体腺功能不全以及乙醇中毒的患者容易出现低血糖症状。老年患者和使用 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剂的患者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可能较难分辨。

血糖控制无效

当采用某种糖尿病治疗方案使血糖维持在稳定状态的患者暴露于应激状态时,如发热、外伤、感染、手术等,可能出现暂时性的血糖控制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有必要可以暂时使用胰岛素代替本品。当患者从应激状态恢复后再重新使用本品。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尚无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影响研究。患者可能出现头晕不良反应,因此,应避免驾驶机动车或操作机械。

有报告表明在使用所有非甾体类药物治疗期间,随时可能发生胃肠道出血、溃疡或穿孔,某些可能是致死性的,没有病史或先兆症状的人也可能出现上述情况。老年患者出现这些情况后通常会导致较严重的后果。如果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及时停药。

  很少有报道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双氯芬酸钠,会导致严重的皮肤反应,有些是致死性的,包括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见不良反应)。 患者在治疗早期更容易发生上述反应,大部分有上述反应的患者都发生在接受治疗的第一个月。 一旦发现皮疹、黏膜损害或其他任何过敏征兆,应立即停止使用双氯芬酸钠。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即使病人首次服用本品,也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或过敏样反应)。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本品可能因其药理作用而掩盖感染的表现和症状。

  服用双氯芬酸钠期间,有视觉障碍、头晕、眩晕、嗜睡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紊乱的患者应当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一般情况

  现在还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双氯芬酸钾与其他全身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环氧化酶2选择性抑制剂)联合使用有协同作用,并且可能会有潜在的附加不良反应,因此应避免联合用药。

  老年人用药的注意事项应按医疗基本原则。特别是对于身体虚弱和体重过低的病人,应给予最小的有效剂量。

  由于双氯芬酸钠含有乳糖,因此有下列罕见遗传问题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半乳糖不耐受,严重的乳糖酶缺乏或葡葡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或蔗糖酶,既往哮喘。

  在患有哮喘、季节性变应性鼻炎、鼻黏膜水肿(如:鼻息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呼吸道慢性感染(尤其是如果与过敏性鼻炎样症状有关)的病人中,非甾体药物样反应,如哮喘恶化(所谓的镇痛药/镇痛药-哮喘不耐受),Quincke氏水肿或荨麻疹会较其他患者更为常见。因此,在这些病人中应引起特别的重视(为紧急情况做好准备)。对于对其他物质过敏的患者,如有皮肤反应、瘙痒或荨麻疹,也应引起注意。

  胃肠道反应

  与所有非甾体类抗炎药一样,有胃肠道功能紊乱症状的患者,有胃肠道溃疡、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在使用双氯芬酸钠时应进行严密的医疗监测(见不良反应)。胃肠道出血风险随非甾体类抗炎药剂量增加,有溃疡史的患者出血风险增加,在伴有出血或穿孔的患者和老年患者中风险增加尤为明显。

  在有溃疡病史的患者,尤其是在那些伴有出血或穿孔的患者和老年患者中,为了降低胃肠道毒性,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都应保持在最低有效剂量水平。

  对于上述患者和要求同时使用含有低剂量乙酰水杨酸/阿司匹林的药物或其他可能增加胃肠道风险的药物的患者,可考虑与保护性药物( 如:质子泵抑制剂或胶体次枸橼酸铋)的联合治疗。

  有胃肠道毒性史的病人,尤其是老年病人,必须记录所有腹部异常症状(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建议对同时使用以下增加溃疡或出血风险药物的患者注意:如皮质激素类药物、抗凝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见药物的相互作用)。

  服用双氯芬酸钠期间,由于患有溃疡性结肠炎或Crohn氏病患者的情况可能会恶化,因此对上述病人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见不良反应)。

  肝脏反应

  服用双氯芬酸钠期间,由于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的情况可能会恶化,因此对上述病人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一样,本品可能增加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肝脏酶的活性。因此长期服用本品时,作为预防措施应该监测肝脏功能。

  如果肝病处于活动期或者恶化,或临床症状或体征显示肝脏疾病或肝功能异常,或有其他表现(如嗜酸红细胞增多,皮疹),应停用本品。肝炎能够在没有任何前驱症状的情况下发生。患肝卟啉症的病人应该引起注意,因为服用本品可能诱发发作。

  肾脏反应

  由于报道显示液体潴留和浮肿与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存在关联,心、肾功能不全,有高血压病史,老年患者,接受利尿药或能显著影响肾功能药物治疗的患者,以及任何原因引起的实质性细胞外血容积不足的患者,如大手术前后的患者,在用药时应特别小心(见禁忌)。作为预防措施,上述患者使用双氯芬酸钠时应当监测肾功能。通常在停药后可以恢复到治疗前状态。

  血液系统反应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如果长期服用本品,建议进行血细胞计数。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本品可能暂时抑制血小板凝聚。患有凝血障碍的病人应密切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