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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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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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以雷沙吉兰计) |
0.25g |
生产企业 |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70337 |
国药准字H34021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原发性帕金森病患者的单药治疗,以及伴有剂末波动患者的联合治疗(与左旋多巴合用)。 |
用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口服,无论是否与左旋多巴联合用药,用量均为1mg每日一次。 服用安齐来不受进食影响。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儿童:由于缺乏性和性资料,安齐来不推荐用于儿童和青少年。 肝功能损害患者:安齐来禁用于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参见[禁忌])。雷沙吉兰应避免用于中度肝损害患者。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开始使用雷沙吉兰时应谨慎。如果患者的肝功能损害由轻度进展为中度时,应停止服用雷沙吉兰(参见[注意事项])。 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开始一次0.25 g(1片),一日2-4次,饭后服用。以后视患者耐受情况,每隔3~7日增加一次剂量,增加范围为每日0.125-0.75 g(1/2~3片),直至最理想的疗效为止。(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直立性低血压,头、面部、舌、上肢和身体上部的异常不随意运动,精神抑郁,排尿困难。(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对安齐来活性成份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参见[成份]) 禁用于与其他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包括药物与无需医生处方的天然药物如圣约翰草)或哌替啶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停用雷沙吉兰与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或哌替啶之间至少间隔14天。 禁用于重度肝损害患者。 |
严重精神疾患、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性溃疡和有惊厥史者禁用。 |
成分 |
化学名称:N-炔丙基-1(R)-氨基茚甲磺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旋多巴。(详见说明书) |
性状 |
安齐来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雷沙吉兰应避免与氟西汀或氟伏沙明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停用氟西汀与开始服用雷沙吉兰应至少间隔5周。停用雷沙吉兰与开始氟西汀或氟伏沙明应至少间隔14天。 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和/或其他多巴胺能药物治疗可能出现冲动控制障碍(ICDs),类似的℃DS也见于雷沙吉兰上市后的报道应定期监测患者冲动控制障碍的发生。患者及其看护者应知晓雷沙吉兰治疗中所观察到的冲动控制障碍的行为症状,包括强迫,强迫思维,病理性赌博,性欲增强,性欲亢进,强迫行为以及强迫消费或购物。 由于雷沙吉兰可增强左旋多巴的作用,因此左旋多巴的不良反应可能会增加,加重已有的异动症。减少左旋多巴的剂量可缓解不良反应。 已有雷沙吉兰与左旋多巴合用时发生低血压反应的报道。帕金森病患者由于存在步态问题对低血压不良反应尤其敏感。 不推荐雷沙吉兰与右美沙芬或拟交感神经药合用,如含有麻黄碱或伪麻黄碱的鼻或口腔的减充血剂以及感冒用药(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临床研发阶段出现的黑色素瘤病例,提示要考虑与雷沙吉兰相关的可能性。已收集到的数据表明与发生皮肤癌(不仅仅是黑色素瘤)的高风险相关的是帕金森病本身,而非特定的某种药物。任何可疑的皮肤损伤均需由专科医生进行评估。 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开始服用雷沙吉兰时需谨慎。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应避兔服用雷沙吉兰。患者的肝功能损害由轻度转变为中度时应停止服用雷沙吉兰。 |
高血压、心律失常、糖尿病、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肝肾功能障碍、尿潴留者慎用。有骨质疏松的老年人,用本品治疗有效者,应缓慢恢复正常的活动,以减少引起骨折的危险。用药期间需注意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