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格列汀二甲双胍片(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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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格列汀二甲双胍片(Ⅱ)

维格列汀片

规格

每片含利格列汀2.5mg与盐酸二甲双胍850mg

50mg
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

H20170333

H2017002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可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适用于适合接受利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2 型糖尿病成年患者,用以改善这些患者的血糖控制水平。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 -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 -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胰岛素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用法用量

本品的用药剂量应根据有效性和耐受性来进行个体化确定,且不能超过最大推荐剂量2.5 mg利格列汀/1000 mg盐酸二甲双胍,每日两次。本品应每日两次,随餐服用。剂量应逐渐递增以减少由二甲双胍引起的胃肠道副作用。

推荐的起始剂量:

? 已使用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起始剂量为2.5 mg利格列汀和当前剂量的二甲双胍,每日两次随餐服用。

? 已分别使用利格列汀和二甲双胍两种药物的患者,可换用含相同剂量的两种药物的本品。

未对之前曾使用过其他口服降糖药的患者换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专门研究。由于会发生血糖控制上的变化,任何对2型糖尿病治疗的变化都应当谨慎进行并加以适当的监测。

1.成人、当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胍合用时,维格列汀的每日推荐给药剂量为100mg,早晚各给药一次,每次50mg。不推荐使用100mg以上的剂量。本品可以餐时服用,也可以非餐时服用(请参见【药代动力学】)。

2.特殊人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在使用本品时无需调整给药剂量。中度或重度肾损伤患者或进行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请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肝功能不全患者,包括开始给药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大于正常值上限(ULN)3倍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请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副作用

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是在不同的、广泛的条件下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所观察到的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并不能与其他药物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直接进行比较,且可能并不能反应在实践中所观察到的发生率。

利格列汀/二甲双胍

通过2816名2型糖尿病患者为期≥12周治疗的临床试验,对合并使用利格列汀(每日剂量为5 mg)和二甲双胍(每日平均剂量约为1800 mg)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价。

对利格列汀+二甲双胍进行了3项安慰剂对照研究:2项研究的持续时间为24周,1项研究的持续时间为12周。在3项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在使用利格列汀+二甲双胍的患者中有≥5%的患者(n=875)发生了不良事件,并且不良事件比在使用安慰剂+二甲双胍(n=539)的患者中更常见, 这些不良事件中包含鼻咽炎(5.7% vs 4.3%)。 在一项24周的析因设计研究中,使用利格列汀+二甲双胍的患者中有≥5%的患者报告发生了不良事件,较使用安慰剂的患者发生率高,见表1。

表 1 在一项24周的析因设计研究中,使用利格列汀+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中有≥5%的患者报告发生了不良反应,远大于使用安慰剂的患者

(详见说明)

维格列汀的安全性数据来自于多项对照临床试验(研究时间至少为12周),这些安全性数据来自3784名受试者,受试者在研究过程中每日服用50 mg(每日给药一次)或100 mg(50 mg每日给药两次或100 mg每日给药一次)维格列汀。 在这些患者中,共有2264名患者接受的是维格列汀单药治疗,1520名患者接受的是维格列汀与其它药物合用治疗。 有2682名患者接受维格列汀100 mg每日给药治疗(其中,2027名患者50 mg每日给药两次;655名患者100 mg每日给药一次),1102名患者接受维格列汀50 mg每日一次治疗。在这些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主要不良反应均较轻微且为暂时性反应,无需停药。在研究过程中未发现患者的年龄、种族、药物暴露持续时间或每日给药剂量与药物不良反应之间的联系。接受维格列汀治疗后,仅有极少数患者出现了血管性水肿,该事件的发生概率与对照组类似。 当维格列汀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抑制剂)同时使用时,该事件的报告频率增加。大部分患者出现血管性水肿的严重程度均为轻度,继续使用维格列汀仍可自行缓解。在使用维格列汀过程中,有极少数患者报告了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 在这些病例中,患者一般未出现临床症状且无后遗症,且停药后肝功能检测结果均能够恢复正常。 从设有对照组的单药治疗临床研究和为期24周的合并用药临床研究数据可以看出,50 mg维格列汀(每日给药一次)给药组、50 mg维格列汀(每日给药两次)给药组和所有的对照组,ALT或AST检查结果≥ 3 × ULN的发生率(即连续2次检测结果或末次治疗期访视的检测结果出现上述异常)分别为0.2%、0.3%和0.2%。即使出现转氨酶水平升高,一般无症状、非进展性、同时亦不出现胆汁淤积或黄疸。

禁忌

本品禁用于下列情况的患者:

? 肾功能损害(例如,男性血肌酐≥1.5 mg/dL,女性血肌酐≥1.4 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这可能是由于诸如循环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死,脓毒症等疾病所引起的

? 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应使用胰岛素进行治疗

? 有利格列汀超敏反应史,例如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剥脱性皮肤疾病、荨麻疹或支气管高反应性

? 对二甲双胍过敏

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利格列汀和盐酸二甲双胍。

活性成份:维格列汀。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椭圆形双凸薄膜衣片,一侧刻有勃林格殷格翰公司标志,另一侧刻有“D2/850”。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剂。

注意事项

乳酸酸中毒

二甲双胍

乳酸酸中毒是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由于二甲双胍蓄积所引起的严重的代谢并发症,大约有50%的病例会导致死亡。乳酸酸中毒的发生也可能与一些病理生理条件有关,包括糖尿病以及当发生显著的组织灌注不足和低氧血症时。乳酸酸中毒的特点是血乳酸水平升高(>5 mmol/L),血pH值降低,电解质紊乱伴随阴离子间隙增加,以及乳酸/丙酮酸比升高。当二甲双胍作为乳酸酸中毒的原因时,二甲双胍的血浆浓度通常>5 μg/mL。

在使用二甲双胍的患者中,报告的乳酸酸中毒发生率约为0.03例/1000患者年(大约有0.015例死亡病例/1000患者年)。在临床试验中暴露于二甲双胍的超过20,000患者年的病例中,无乳酸酸中毒报告。报告的乳酸酸中毒主要发生在有严重肾功能损害的糖尿病患者中,包括内在的肾脏疾病和肾脏缺血,经常是在多种医疗/手术问题共存,以及同时使用多种药物的情况下发生。患有需进行药物监管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特别是当伴有心脏不稳定或急性衰竭所致的灌注不足和低氧血症时,会增加发生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乳酸酸中毒风险会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和患者的年龄而增加。因此对服用二甲双胍的患者定期进行肾功能监测,可以显著降低乳酸酸中毒的风险。特别是在对老年人进行治疗时,应仔细监测肾功能。只有当肌酐清除率的测定表明患者的肾功能未降低时,才能开始使用二甲双胍进行治疗。另外,在出现与低氧血症、脱水或脓毒症相关的任何病情时,应立即停用二甲双胍。因为受损的肝功能可严重限制乳酸清除能力,经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证明患有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避免使用二甲双胍。在服用二甲双胍期间,应告诫患者勿过量饮酒,因为酒精会增强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 。另外,在进行任何的血管造影研究和需限制摄入食物或液体的手术前,应暂时停用二甲双胍。在使用托吡酯,一种碳酸酐酶抑制剂,预防癫痫和偏头痛时,可能导致剂量依赖性代谢性酸中毒,并可能增加二甲双胍诱导的乳酸酸中毒的风险。

乳酸酸中毒的发生通常是不易察觉的并伴有非特异性症状,例如全身不适,肌痛,呼吸窘迫,嗜睡增加,以及非特异性腹部不适。更严重的酸中毒可能伴有下列症状,如体温降低,低血压和抵抗性心动过缓。应教会患者能及时识别和报告这些症状。当发生时应停用本品直至乳酸酸中毒被排除。胃肠道症状常见于开始使用二甲双胍进行治疗时,在长期使用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的受试者中较少观察到。长期使用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的受试者所报告的胃肠道症状可能由乳酸酸中毒或其他严重疾病所引起。

为排除乳酸酸中毒,可测定血清电解质,酮体,血糖,血pH值,乳酸水平,和血中二甲双胍水平。使用二甲双胍的患者,其空腹静脉血浆乳酸水平超过了正常值上限但低于5 mmol/L时,不一定表明即将发生乳酸酸中毒而可能是由于其他机制所引起的,如糖尿病控制不佳或肥胖,剧烈的身体活动或者是样品处理技术问题。

任何患有代谢性酸中毒的糖尿病患者,缺乏酮症酸中毒的证据(酮尿和酮血症)时应怀疑发生了乳酸酸中毒。乳酸酸中毒是临床急症必须入院治疗。服用二甲双胍发生乳酸酸中毒的患者,应立即停用药物并及时制定支持性治疗措施。可对二甲双胍进行透析(良好的血流动力学条件下清除可达170 mL/min),建议立即进行血液透析以除去蓄积的二甲双胍,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这些措施通常可使症状被迅速逆转并恢复。

胰腺炎

在服用利格列汀的患者中已有急性胰腺炎(包括致命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告。要格外留心胰腺炎的潜在体征和症状。一旦怀疑罹患胰腺炎,应立刻停止服用本品,并进行妥善处理。尚不知晓有胰腺炎既往史的患者,服用本品是否会增加胰腺炎的发病风险。

肾功能监测

虽然利格列汀经肾脏排泄很少,但众所周知二甲双胍是主要通过肾脏进行排泄的。发生二甲双胍蓄积和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会随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因此,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

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和开始治疗后每年至少评估一次肾功能,以确定肾功能正常。预计会发生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如老年人),应更频繁地评估肾功能,且一旦发现存在肾功能损害应立即停用本品。

如果因发生肾功能损害而停用本品,可继续使用相同的每日总剂量为5mg的利格列汀单药片剂进行治疗。对于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建议对利格列汀的剂量进行调整。

可能会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处置的伴随用药的使用

应谨慎使用可能会影响肾功能或使血流动力学产生重要变化或干扰二甲双胍处置的伴随用药。

放射学研究和外科手术

使用血管内碘造影剂的放射学研究(例如静脉尿路造影,静脉胆道造影,血管造影,计算机断层扫描)可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并且已经被认为与使用二甲双胍的患者中乳酸酸中毒有关。因此,计划进行此类研究的患者在研究开始前或研究时应暂时停用本品,并在研究后停用48小时,且只有在证明肾功能正常后方可再行使用。

在进行任何手术时,应暂时停用本品(除一些不限制摄入食物和液体的小手术之外),并且直至患者恢复进食同时肾功能评估正常后方可重新使用本品。

肝功能损害

由于肝功能损害被认为与一些使用二甲双胍治疗发生乳酸酸中毒的病例有关,当有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表明患者患有肝脏疾病时,一般应避免使用本品。

(详见说明书)

一般原则,本品不能作为胰岛素的替代品用于需要补充胰岛素的患者。

本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亦不能用于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肾功能损伤由于本品在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或需要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终末期肾脏疾病(ESRD)患者中的应用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肝功能损伤<肝功能损伤患者,包括开始给药前ALT或正常值上限3倍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

肝酶监测在使用本品的过程中,有极少数患者报告了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

在这些病例中,患者一般未出现临床症状且无后遗症,且停药后肝功能检测(LFT)结果均能够恢复正常。

本品给药前应对患者进行肝功能检测,以了解患者的基线情况。

在第一年使用本品时,需每三个月测定一次患者的肝功能,此后定期检测。

应对出现转氨酶升高的患者的肝功能进行复查,以复核检测结果,并在其后提高肝功能检测的频率,直至异常结果恢复正常为止。

当患者的AST或ALT超过ULN的3倍或持续升高时,最好停止使用本品。

出现黄疸或其他提示肝功能障碍症状的患者应停止使用本品,并需立即联系其主治医师进行检查。停止使用本品且LFT结果恢复正常后,患者仍不可重新开始使用本品。心力衰竭由于在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功能分类I-II)患者中使用维格列汀的经验有限,因此这类患者应慎用维格列汀。

目前尚未在NYHA功能分类III-IV患者中进行维格列汀的临床试验,因此不推荐此患者人群使用本品。

皮肤疾病在猴中进行的维格列汀临床前毒理学研究中,曾有四肢皮肤损伤,包括水疱和溃疡的报导(请参见[药理毒理])。

尽管在临床研究中未观察到皮肤损伤的发生率异常增加,但是在合并有糖尿病皮肤并发症的患者中使用维格列汀的经验仍较为有限。

因此,建议使用本品的糖尿病患者进行常规护理的同时,应特别注意监测其皮肤病变(如,水疱或溃疡)的情况。

辅料本品片剂中含有乳糖。有罕见遗传疾病的患者,包括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异常患者,不能服用本品。

对驾车和操控机器能力的影响。

目前尚无本品对患者驾车和操控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服药后,当患者出现眩晕时,应避免驾车或操控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