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血白蛋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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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人血白蛋白注射液

人血白蛋白

规格

10g(20%,50ml)/瓶

10g,50ml
生产企业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S20170041

国药准字S10920009
说明
适应症

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低蛋白血症的防治;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1、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

2、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

3、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

4、低蛋白血症的防治。

5、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6、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用法用量

一般采用静脉滴注或静脉推注。为防止大量注射时机体组织脱水,可采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作静脉滴注(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滴注速度应以每分钟不超过2ml为宜,但在开始15分钟内,应特别注意速度缓慢,逐渐加速至上述速度。 用量: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一般因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可直接注射本品5~10g,隔4~6小时重复注射1次。在治疗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时,可每日注射本品5~10g,直至水肿消失,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

用法:一般采用静脉滴注或静脉推注。为防止大量注射时机体组织脱水,可采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作静脉滴注(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滴注速度应以每分钟不超过2ml为宜,但在开始15分钟内,应特别注意速度缓慢,逐渐加速至上述速度。

用量: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一般因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可直接注射本品5~10g,隔4~6小时重复注射1次。在治疗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时,可每日注射本品5~10g,直至水肿消失,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

副作用

使用本品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寒颤、发热、颜面潮红、皮疹、恶心呕吐等症状,快速输注可引起血管超负荷导致肺水肿,偶有过敏反应

使用本品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寒颤、发热、颜面潮红、皮疹、恶心呕吐等症状,快速输注可引起血管超负荷导致肺水肿,偶有过敏反应。

禁忌

1.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 2.高血压患者,急性心脏病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 3.严重贫血患者。 4.肾功能不全者。

1、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

2、高血压患者,急性心脏病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

3、严重贫血患者。

4、肾功能不全者。

成分

人血白蛋白。

主要组成成份:人血白蛋白。本品来源于健康人血浆,经两次60℃,10小时加热灭活病毒处理。

辅料:辛酸钠,乙酰色氨酸

性状

应为无颗粒的澄明液体。

略黏稠,黄色或绿色至棕色澄明液体,不应出现浑浊。

注意事项

1.药液呈现混浊、沉淀、异物或瓶子有裂纹、瓶盖松动、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 2.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输用。 3.输注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输用。 4.有明显脱水者应同时补液。 5.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

1、制品如呈现混浊、沉淀、异物或瓶身有裂纹、瓶盖松动或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

2、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输用。

3、输注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输用。

4、有明显脱水者应同时补液。

5、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