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mg*10片 |
2.5mg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0042 |
H20160030 |
说明 | ||
适应症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苷类药物治疗。 |
内分泌系统疾病:泌乳素依赖性月经周期紊乱和不育症(伴随高或正常泌乳素血症)、闭经(伴有或不伴有溢乳)、月经过少、黄体功能不足和药物诱导的高泌乳激素症(抗精神病药物和高血压治疗药物)。非催乳素依赖性不育症:多囊性卵巢综合症、与抗雌激素联合运用(如:氯底酚胺)治疗无排卵症。高泌乳素瘤:垂体泌乳激素分泌腺瘤的保守治疗,在手术治疗前抑制肿瘤生长或减小肿瘤面积,使切除容易进行;术后可用于降低仍然较高的泌乳素水平。肢端肥大症:单独应用或联合放疗、手术等可降低生长激素的血浆水平。抑制生理性泌乳:分娩或流产后通过抑制泌乳 |
用法用量 |
高对于所有适应症: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整片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富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该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中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接受其他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等药物的治疗。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1.25mg,每日1次,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2.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3.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10mg,每日1次,作为维持治疗 在首次服用1.25mg治疗后,患 者应接受大约4小时的观察(特别是血压、心率、传导障碍、心力衰竭恶化迹象)。 最大推荐剂量为10mg,每日1次。 如发生不良反应,应避免使用最大剂量治疗。必要时应在现用剂量的基础上逐渐减量。如有必要可中断治疗,在适当时重新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在剂量递增期间,一旦出现心力衰竭恶化或不耐受现象.建议首先减少比索洛尔剂量,或必要时立即停药(如果出现严重低血压、心力衰竭恶化伴有急性肺水肿、心源性休克、症状性心动过缓或房室传导阻滞)。 使用本品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长期用药。 接受比索洛尔治疗不建议突然停药,以免引起暂时性的心力衰竭恶化。如需停药,应每周逐渐将剂量减半。肝、肾功能不垒者: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晚期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20ml/min)和严重肝功能异常的患者,每日剂量不得超过l0mg。 肾透析患者使用比索洛尔的经验较少;但也没有证据表明该类患者的剂量应该调整。 尚无比索洛尔治疗慢性心力衰竭并伴有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此类患者的剂量递增应特别谨慎。 |
应在就餐时口服。月经周期不正常及不孕症:根据需要1次1/2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1.25mg),一日2-3次,必要时剂量可增至一次1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2.5mg),每日2-3次。应不间断治疗,直至月经周期恢复正常和/或重新排卵。如果需要,可连续治疗数个周期以防复发。高泌乳激素症:根据需要一次1/2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1.25mg),每日2-3次,逐渐增至一日4-8片/日(以甲磺酸溴隐亭计10-20mg),具体方案应依据临床疗效和副作用而定。肢端肥大症: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1-1.5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2.5 |
副作用 |
神经系统:服药初期,偶见轻微疲倦、头晕,头痛、出汗,睡眠异常、多梦及精神紊乱(如抑郁,少见幻觉)等中枢神经紊乱的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减退。眼睛:少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结膜炎。耳鼻咽喉:少见听觉损害,过敏性鼻炎。 心血管系统:直立型低血压,偶见脉搏缓慢(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心力衰竭加重、胸痛。偶有麻刺感或四肢发冷感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痉挛。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病患者,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呼吸道: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胃肠道:偶尔会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便秘、恶心、腹痛等。 骨骼肌系统:偶见肌肉无力,肌肉痉挛,一个或多个关节病(单或多关节炎)。皮肤:仅在极少数情况下会有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出汗和皮疹)。可能引起或加重皮癣,或导致皮癣样疹,脱发。泌尿生殖器官:极少数情况可能引起性功能障碍。 肝脏:肝酶(ALAT,ASAT)升高,肝炎。 代谢:可能导致糖尿病患者的糖耐量降低,掩盖低血糖的表现(如心跳加快)。个别病例观察到甘油三酯水平升高。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临床数据:下表列出“CIBIS II”临床试验中安慰剂和比索洛尔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无论是否有因果关系均记录了所有的不良事件。每个不良事件在每个试验人群中发生率至少达5%。每个患者在发生不良事件时仅记录一次。 WHO推荐术语 安慰剂 比索洛尔 (n=1321) (n=1328) AE患者数 AE发生率% AE患者数 AE发生率% 心力衰竭 呼吸困难 眩晕 心肌病 心动过缓 低血压 心动过速 疲倦 病毒感染 肺炎 301 22.8 244 18.4 224 17.0 183 13.8 136 9.5 177 13.3 132 10.0 141 10.6 60 4.5 202 15.2 96 7.3 152 11.4 144 10.9 79 5.9 94 7.1 123 9.3 75 5.7 86 6.5 69 5.2 65 4.9 AE=不良事件 上市后治疗稳定性心力衰竭的资料: 尚无比索洛尔上市后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资料。 |
许多患者服药后头几天可能会发生恶心、呕吐、头痛、眩晕或疲劳,但不需要停药。在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之前1小时服用某些止吐药如乘晕宁、吐来抗、胃复安等可抑制恶心头晕。极少数病例中服用本品后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因此建议对于能够走动的患者应测量站位血压。在大剂量治疗时,可能会发生幻觉、意识精神错乱、视觉障碍、运动障碍、口干、便秘、腿痉挛等,这些副作用均为剂量依赖性,减量就能够使症状得到控制。在长期治疗中,特别对于有雷诺氏现象病史者,可能偶发可逆性低温诱发指趾苍白 |
禁忌 |
比索洛尔禁用于以下患者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2.心源性休克者。3.二度或三度房宣传导阻滞者(无心脏起搏器)。4.病窦综合症患者。5.窦房阻滞者。6.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7.血压过低者(收缩压低于lOOmmHg)。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氏病综合征患者。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12.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对甲磺酸溴隐亭片中组成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在精神病学方面,自发性和家族性震颤、Huntington舞蹈症、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各种类型的内源性精神病、未经治疗的高血压、妊娠毒血症、对其他麦角生物碱类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索洛尔。 |
甲磺酸溴隐亭。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康忻5mg:淡黄色心形可恨薄膜衣片。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以下情况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1.支气管痉挛(支气管哮喘,呼吸道梗阻疾病)2.与吸入性麻醉剂合用时3.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波动较大时;可能会掩盖低血糖症状4.严格禁食5.有严重过敏史6.正在进行脱敏治疗7.一度房室传导阻滞8.变异型心绞痛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症状可能加重,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尚无比索洛尔治疗心力衰竭并伴有下列疾病或条件的治疗经验:·NYHAII级心力衰竭·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300μmol/1)·肝功能不全·年龄超过80岁·限制性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有显著血流动力学变化的器质性瓣膜病·3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支气管哮喘和其它慢性肺梗阻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相应的症状,所以应该同时给予支气管扩张治疗。哮喘患者使用本品偶见呼吸道阻力增加,因此应增加β2一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和其它β一受体阻滞剂一样,比索洛尔可能增加机体对过敏原的敏感性和加重过敏反应,此时肾上腺素治疗不一定会产生预期的治疗效果。患有牛皮癣或有牛皮癣家族史的病人,只是在慎重考虑利/弊之后,方可决定是否应用β一受体阻滞剂(如富马酸比索洛尔片)。嗜铬细胞瘤患者仅在使用α一受体阻滞剂后才能服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使用比索洛尔治疗可能掩盖甲状腺毒症的症状。除非特别指明,否则使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时不得突然停药。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存在个体差异,应用本品可能会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的能力。尤其在开始服药、增加剂量以及与酒精同服时更应注意。运动员慎用。 |
1.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后,生育能力可能恢复,因此应建议不希望怀孕的育龄妇女采取可靠的(非激素)避孕措施。而想要怀孕的育龄妇女在已证实怀孕后则应即刻终止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停药后流产发生率未见提高,甲磺酸溴隐亭片对早期妊娠(8周之内)无副作用。垂体腺瘤患者停服甲磺酸溴隐亭片后怀孕时,整个妊娠期间都应密切监测,并且有必要定期进行视野检查。2.垂体腺瘤患者有瘤体增大的迹象时,应重新应用甲磺酸溴隐亭片进行治疗。治疗乳腺疼痛及结节性和/或囊性乳腺疾病时,应先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3.应用本品抑制产褥期泌乳,特别在治疗第一周,建议不定期检查血压。一旦发生高血压,伴有持久性严重头痛,应立即停止服药并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4.对有胃肠道出血病史的肢端肥大症患者最好应用替代治疗方案,如果必须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也应该告知他们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任何胃肠道反应。5.有精神病史或严重心血管病史的病人服用大剂量甲磺酸溴隐亭时,需要小心谨慎。6.治疗与高泌乳素血症无关的女性患者时,应当给予最低有效剂量,以避免发生血浆泌乳素水平低于正常水平,否则将有可能引起黄体功能障碍,绝经后妇女应每半年检查一次,月经正常的妇女应每年检查一次。7.帕金森氏病患者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使,有必要常规检查肝肾功能、造血功能和血管功能。大剂量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可能工会诱发某些帕金森氏病患者的精神障碍和轻微痴呆,在长期(2~10年)服用大剂量(30~40毫克/天)甲磺酸溴隐亭片的帕金森氏病患者中,偶有胸膜炎发生,尽管甲磺酸溴隐亭片与治疗胸膜症状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仍应针对胸膜肺部疾患进行彻底检查并且停用甲磺酸溴隐亭片。8.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可能发生视觉障碍,因此在驾驶或操控机器时应特别小心!9.乙醇可能会降低对本品的耐受性。最大剂量限制在每日30毫克,高剂量长期使用可能发生纤维化。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