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屈孕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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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地屈孕酮片

酮洛芬缓释胶囊

规格

10mg

0.2g*7粒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70221

国药准字H20000556
说明
适应症

地屈孕酮可用于治疗内源性孕酮不足引起的疾病,如:痛经,子宫内膜异位症,继发性闭经,月经周期不规则,功能性失调性子宫出血,经前期综合征,孕激素缺乏所致先兆性流产或习惯性流产,黄体不足所致不孕症。

本品用于各种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痛风等的关节痛、肿以及各种疼痛,如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等。

用法用量

痛经:从月经周期的第5天至25天,每日2次,每次口服地屈孕酮1片(以地屈孕酮计10mg)。子宫内膜异位症:从月经周期的第5至25天,每天口服地屈孕酮2--3次,每次口服地屈孕1片(以地屈孕酮计10mg)功能性出血止血的剂量每次口服地屈孕酮1片(以地屈孕酮计10mg)每日2次,连续5--7 天。预防出血的剂量从月经周期的第11天到25天,每次口服地屈孕酮1片(以地屈孕酮计10mg),每日2次。闭经从月经周期的第1至25天,每日服用雌二醇,每天一次。从月经周期的第11至25天,联合用地屈孕酮,每天2次,每次1片(以地屈孕酮计10mg)。经前期综合症从月经周期的第11天到25 天,每次口服地屈孕酮2片(以地屈孕酮计10mg)月经不规则从月经周期的第11天到25天,每次口服地屈孕酮2片(以地屈孕酮计10mg)先兆流产起始剂量为1次口服4片地屈孕酮(以地屈孕酮计40mg),随后每8小时服1片地屈孕酮(以地屈孕酮计10mg)至症状消失。习惯性流产每日口服地屈孕酮2 片,每次(以地屈孕酮计10mg)至怀孕20周。内源性孕酮不足导致的不孕症月经周期的第14至25天,每日口服地屈孕酮1片(以地屈孕酮计10mg)。治疗应至少持继6个连续的周期,建议在怀孕的前几个月里连续采用该方法治疗,剂量应参照习惯性流产治疗剂量或遵医嘱。

本品用于各种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痛风等的关节痛、肿以及各种疼痛,如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等。

副作用

极少数病人可出现突破性出血,一般增加剂量即可防止。地屈孕酮也可能发生其它发生在孕激素治疗中的不良反应,如:轻微出血、经期血量的改变,闭经不适、呕吐、腹痛肝功能改变、黄疸(少见)乳房疼痛,瘙痒、皮肤过敏、荨麻疹、抑郁情绪、头痛、偏头痛、精神紧张水肿性欲改变。

1. 以胃肠道反应为主,如胃部疼痛或不适、胀气、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等,严重者出现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 其次有水潴留(体重增加快、尿量减少、面部水肿等)。过敏性皮炎、口腔炎、耳鸣、精神抑郁、头晕、嗜睡、视力模糊等亦可出现。

3. 其他如心律不齐、血压升高、心悸、幻觉、偏头痛、听力下降、四肢麻木、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鼻衄、肝酶上升、间质性肾炎、肾功能下降、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等。

禁忌

地屈孕酮与所有孕激素产品一样,不宜用于下列情况:不明原因阴道出血 ;严重肝功能障碍:肝脏肿瘤(现病史或既往史)DubinJohson综合征、 Potor综合征、黄疸 ;妊娠期或应用性缴素时产生或加重的疾病式症状,如严重瘙痒症、阻塞性黄疸、妊娠期疱疹、卟啉症和硬化症 ;己知对地屈孕酮过敏者。

1. 对本品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禁用。

2. 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禁用。

成分

地屈孕酮,化学名为:9β,10α-孕烷-4,6-二烯-3,20-二酮,分子式:C21H28O2,分子量:312.85。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性状

本品为白色薄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球形

注意事项

少数病人可出现突破出血,一般增加剂量可防止。与雌激素联合使用进行激素替代治疗时应注意雌激素的禁忌和注意事项。长期采用孕激素雌激素联合用药者应每年定期进行全面体检,包括妇科及乳房线检查。出现不正常的阴道出血时,应做进一步的检查。应用于习惯性流产或先兆性流产时,应确定胎儿是否存活。治疗过程中,应检查妊娠是否继续和/或胎儿是否存活。以孕激素为主要成分的口服避孕药可能会增加抑郁症的机会。有抑郁症史的患者在孕激素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孕激素治疗掩盖更年期的发生。(不规则月经周期)。

1. 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 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

(1) 哮喘,用药后可加重。

(2) 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3) 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4) 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5) 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功能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6) 本品用于肝硬变患者尤应慎重,因血中游离的药物浓度可升高,必要时可用最小有效量,并应密切监测。

3. 本品治疗关节炎,用药几天至1周见效,达最大疗效需连续用药2~3周。

4. 肾功能低下者用量应减少33%~50%。

5. 为了减少对胃肠道刺激,可与食物同服或饭后服用。对急需止痛患者,可于进食前30分钟或进食后2小时服药。

6. 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就诊。

7. 诊断的干扰:

(1) 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

(2) 本品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

(3) 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转氨酶升高。

(4) 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一羟皮质类固醇(17一OHCS)的测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