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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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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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0IU/瓶 |
0.2g*36粒 |
生产企业 | 烟台中洲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S20170021 |
国药准字Z3702045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血浆凝血因子VIII(FVIII)缺乏的甲型血友病治疗。在纠正或预防出血、急诊或择期手术中,本品起到暂时代替缺失的凝血因子的作用。 |
止血。用于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症及其他内容出血症。 |
用法用量 |
应在出血发作开始后尽早给予本品。静脉推注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90mg/每公斤体重。初次注射本品后可能需再次注射。疗程和注射的间隔将随出血的严重性、所进行的有创操作或外科手术而不同。 用药间隔:最初间隔2-3小时,以达到止血效果。如需继续治疗,一旦达到有效的止血效果,只要治疗需要,可增至每隔4、6、8或12小时给药。轻度至中度出血发作(包括门诊治疗)门诊治疗中,早期干预的剂量设定为90mg/每公斤体重,可有效地治疗轻度至中度关节、肌肉和粘膜与皮肤出血。间隔3小时给药1至3次以达到止血效果,再注射1次以维持止血作用。门诊治疗疗程不得超过24小时。 严重出血发作:建议起始剂量为90mg/每公斤体重,可在患者去医院途中给药。下列剂量因出血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而异。最初的用药频率应每隔2小时给药1次,直到临床情况改善。如果需要继续治疗,可增至每隔3小时给药,持续1-2天。之后只要治疗需要,可连续增至每隔4、6、8或12小时给药。对于大出血发作,可能治疗2-3周,但如果临床需要,可继续使用本品治疗。 有创操作/外科手术:在治疗之前,应立即给予90mg/每公斤体重的起始剂量。2小时后重复此剂量,随后根据所进行的有创操作和患者的临床状态,在前24-48小时内间隔2-3小时给药。 |
口服。一次5-7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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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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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本品加入了蔗糖(0.9-1.3%)、甘氨酸(21-25mg/ml)和组氨酸(18-23mM)。产品中还含有氯化钙(2-3mM)、钠(27-36mEq/L)、氯(32-40mEq/L)、聚山梨酯80(≤64-96ug/ml)、咪唑(≤20ug/1000IU)、磷酸三丁酯(≤5ug/1000IU)和铜(≤0.6ug/1000IU)。 |
本品为落花生种皮的浸膏粉制成的胶囊。 |
性状 |
白色或浅黄色干粉剂。 |
本品为胶囊剂,除去胶囊,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气微香,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