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格列汀二甲双胍片(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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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格列汀二甲双胍片(Ⅱ)

利司那肽注射液

规格

每片含利格列汀2.5 mg与盐酸二甲双胍850 mg

10μg剂量注射笔(绿色,单次注射药量10μg)和20μg剂量注射笔(深紫红色,单次注射药量20μg)
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

H20170163

H2017037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可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适用于适合接受利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2 型糖尿病成年患者,用以改善这些患者的血糖控制水平。

本品适用于在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接受二甲双胍单药或联合磺脲类药物和/或基础胰岛素治疗血糖控制不佳的成年2型糖尿病患者,以达到血糖的控制目标。

用法用量

本品的用药剂量应根据有效性和耐受性来进行个体化确定,且不能超过最大推荐剂量2.5 mg利格列汀/1000 mg盐酸二甲双胍,每日两次。本品应每日两次,随餐服用。剂量应逐渐递增以减少由二甲双胍引起的胃肠道副作用。

推荐的起始剂量:

? 已使用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起始剂量为2.5 mg利格列汀和当前剂量的二甲双胍,每日两次随餐服用。

? 已分别使用利格列汀和二甲双胍两种药物的患者,可换用含相同剂量的两种药物的本品。

未对之前曾使用过其他口服降糖药的患者换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专门研究。由于会发生血糖控制上的变化,任何对2型糖尿病治疗的变化都应当谨慎进行并加以适当的监测。

用量

起始剂量:本品起始剂量为10μg,每日一次,应用14天。

维持剂量:在第15天开始20μg为固定维持剂量,每日一次。

本品每日一次给药,给药时间在每日任何一餐前一小时内。当选择了最方便的一餐后,最好在同一餐前注射。如果遗漏了一次给药,应在下一餐前一小时内注射。

当在二甲双胍治疗的基础上加用本品时,二甲双胍的剂量可保持不变。

当在磺脲类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加用本品时,可考虑减少磺脲类药物的剂量,以降低低血糖的风险。

使用本品时无需进行专门的血糖监测。然而,当本品与磺脲类药物联用时,可能需要进行血糖监测或自我血糖监测,以调整磺脲类药物的剂量。

特殊人群

老年人

不需要根据年龄调整剂量。

肾功能损伤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剂量调整。尚无在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 ml/分)或终末期肾病患者中的治疗经验,因此不推荐在这些人群中使用本品(见药代动力学)。

肝功能损伤

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

儿科人群

本品在儿童以及18岁以下青少年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无相关数据,不推荐使用。

给药方法

本品经皮下注射给药,注射部位可选择大腿、腹部或上臂。本品不可静脉或肌内注射。

副作用

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是在不同的、广泛的条件下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所观察到的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并不能与其他药物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直接进行比较,且可能并不能反应在实践中所观察到的发生率。

利格列汀/二甲双胍

通过2816名2型糖尿病患者为期≥12周治疗的临床试验,对合并使用利格列汀(每日剂量为5 mg)和二甲双胍(每日平均剂量约为1800 mg)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价。

对利格列汀+二甲双胍进行了3项安慰剂对照研究:2项研究的持续时间为24周,1项研究的持续时间为12周。在3项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在使用利格列汀+二甲双胍的患者中有≥5%的患者(n=875)发生了不良事件,并且不良事件比在使用安慰剂+二甲双胍(n=539)的患者中更常见, 这些不良事件中包含鼻咽炎(5.7% vs 4.3%)。 在一项24周的析因设计研究中,使用利格列汀+二甲双胍的患者中有≥5%的患者报告发生了不良事件,较使用安慰剂的患者发生率高,见表1。

表 1 在一项24周的析因设计研究中,使用利格列汀+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中有≥5%的患者报告发生了不良反应,远大于使用安慰剂的患者

(详见说明)

安全性总结

超过2600例患者已在8项大型安慰剂对照或阳性药物对照的Ⅲ期研究中接受了本品治疗。临床研究中报告最频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和腹泻。这些反应大多是轻度和一过性的。此外,也发生了低血糖、头痛和过敏反应。

不良反应的列表

表1中为安慰剂对照和阳性药物对照Ⅲ期研究中整个治疗期中的不良反应。该表列出了在接受本品治疗组发生频率高于所有参比药物治疗组发生频率,且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该表中也包括本品治疗组中频率>1%且为参比药物组中频率二倍以上的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频率定义为: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 至<1/1,000;十分罕见: <1/10,000。

在每一个系统器官分类内,不良反应按频率递减的顺序排列。

表1:在安慰剂对照和阳性药物对照Ⅲ期研究的整个治疗期报告的不良反应(包括≥76周研究中24周主要治疗期及其以后的时间段)

所选不良反应的描述

低血糖

在接受本品单药治疗的患者中,症状性低血糖在利司那肽给药患者中的发生率为1.7% ,在安慰剂给药患者中的发生率为1.6%。当本品与二甲双胍单药联用时,整个治疗期间症状性低血糖在利司那肽给药患者中的发生率为7.0%,在安慰剂给药患者中的发生率为4.8%。

在接受本品与磺脲类药物和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患者中,整个治疗期间症状性低血糖在利司那肽给药患者中的发生率为22.0%,在安慰剂给药患者中的发生率为18.4% (3.6%的绝对差异)。在整个治疗期间,当本品与磺脲类药物单药联用时,症状性低血糖在利司那肽给药患者中的发生率为22.7%,在安慰剂给药患者中的发生率为15.2% (7.5%的绝对差异)。

总体上,III期安慰剂对照研究的整个治疗期中重度症状性低血糖的发生为偶见(在利司那肽给药患者中为0.4%,在安慰剂给药患者中为0.2%)。

胃肠道症状

恶心和呕吐是24周主要治疗期间报告最频繁的不良反应。利司那肽组恶心的发生率 (26.1%)高于安慰剂组(6.2%),利司那肽组中呕吐的发生率(10.5%)高于安慰剂组(1.8%)。 它们多为轻度和一过性的,多出现在治疗开始后前3周内。之后,这些症状在以后的治疗周中逐渐减轻。

注射部位反应

在安慰剂对照研究的24周主要治疗期间,3.9%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报告了注射部位反应,而安慰剂治疗患者有1.4%报告了此类反应。该注射反应大多属轻度,通常未导致治疗停止。

免疫原性

与含蛋白质或肽的药物的潜在免疫原性一致,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可能会出现抗利司那肽抗体;在安慰剂对照研究的主要治疗期(24周)结束时,69.8%的利司那肽治疗患者呈现抗体阳性状态。在76周治疗期结束时,抗体阳性的患者百分比相似。在24周主要治疗期结束时,32.2%患者抗体为阳性,其抗体浓度高于定量下限,在76周治疗期结束时,44.7%患者的抗体浓度高于定量下限。在停止治疗后,对少数抗体阳性的患者随访其抗体状态;抗体百分比在3个月内下降至90%左右,在6个月或更久的时间下降至30%。

无论抗体状态(阳性或阴性)如何,HbAle较基线的变化相似。在接受利司那肽治疗并测量了HbAlc&患者中,79.3%的患者呈现为抗体阴性状态或抗体浓度低于定量下限。其余20.7%的患者具有可定量的抗体浓度。在具有最高抗体浓度的患者亚组(5.2%)中,在24周和76周的HbA1c的平均改善在临床相关范围内,但是血糖反应具有可变性,其中1.9%的HbA1c没有降低。

对单个患者而言,抗体状态(阳性或阴性)不能预示HbA1c的降幅。

除了注射部位反应的发生率升高外(整个治疗期内,在抗体阳性患者中发生率为4.7%, 在抗体阴性的患者中为2.5%),不同抗体状态的患者在总体安全性特征方面没有差异。不论抗体状态如何,大多数注射部位反应为轻度。

没有与自身胰高血糖素或内源性GLP-1的交叉反应。

过敏反应

在24周的主要治疗期间,0.4%的利司那肽治疗患者报告了可能与利司那肽相关的过敏反应(例如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荨麻疹),安慰剂治疗患者中此类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为0.1%。在利司那肽治疗的患者中有0.2%报告了速发过敏反应,而安慰剂组未报告该反应。这些报告的过敏反应大多为轻度。

在使用利司那肽进行的临床试验期间,报告了一例类速发过敏反应。

心率

一项在健康志愿者中进行的研究中,在使用利司那肽20ug 后观察到患者心率一过性升高。与安慰剂组的患者相比,利司那肽组的患者报告了心律失常,尤其是心动过速(0.8% vs<0.1%)和心悸(1.5% vs0.8%)。

退出研究

24周的主要治疗期间,不良事件导致的治疗终止的发生率,在利司那肽组中为7.4%,在安慰剂组中为3.2%。利司那肽组中导致治疗终止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恶心(3.1%)和呕吐(1.2%)。

可疑不良反应报告

药物上市后可疑不良反应报告非常重要,有助于继续监测药物的获益/风险平衡。医疗保健专业人士有义务报告任何可疑不良反应。

禁忌

本品禁用于下列情况的患者:

? 肾功能损害(例如,男性血肌酐≥1.5 mg/dL,女性血肌酐≥1.4 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这可能是由于诸如循环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死,脓毒症等疾病所引起的

? 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应使用胰岛素进行治疗

? 有利格列汀超敏反应史,例如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剥脱性皮肤疾病、荨麻疹或支气管高反应性

? 对二甲双胍过敏

对成份项下列出的药物活性物质或任何辅料成份有超敏反应者。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利格列汀和盐酸二甲双胍。

本品主要成分:利司那肽

氨基酸序列:

H-His-Gly-Glu-Gly-Thr-Phe-Thr-Ser-Asp-Leu-Ser-Lys-Gln-Met-Glu-Glu-Glu-Ala-Val-Arg-Leu-Phe-lle-Glu-Trp-Leu-Lys-Asn-Gly-Gly-Pro-Ser-Ser-Gly-Ala-Pro-Pro-Ser-Lys-Lys-Lys-Lys-Lys-Lys-NH2

分子式:C215H347N61O65S

分子量:4858.5

辅料:85%甘油、三水合醋酸钠、甲硫氨酸、间甲酚、盐酸、氢氧化钠及注射用水。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椭圆形双凸薄膜衣片,一侧刻有勃林格殷格翰公司标志,另一侧刻有“D2/850”。

应为无色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乳酸酸中毒

二甲双胍

乳酸酸中毒是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由于二甲双胍蓄积所引起的严重的代谢并发症,大约有50%的病例会导致死亡。乳酸酸中毒的发生也可能与一些病理生理条件有关,包括糖尿病以及当发生显著的组织灌注不足和低氧血症时。乳酸酸中毒的特点是血乳酸水平升高(>5 mmol/L),血pH值降低,电解质紊乱伴随阴离子间隙增加,以及乳酸/丙酮酸比升高。当二甲双胍作为乳酸酸中毒的原因时,二甲双胍的血浆浓度通常>5 μg/mL。

在使用二甲双胍的患者中,报告的乳酸酸中毒发生率约为0.03例/1000患者年(大约有0.015例死亡病例/1000患者年)。在临床试验中暴露于二甲双胍的超过20,000患者年的病例中,无乳酸酸中毒报告。报告的乳酸酸中毒主要发生在有严重肾功能损害的糖尿病患者中,包括内在的肾脏疾病和肾脏缺血,经常是在多种医疗/手术问题共存,以及同时使用多种药物的情况下发生。患有需进行药物监管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特别是当伴有心脏不稳定或急性衰竭所致的灌注不足和低氧血症时,会增加发生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乳酸酸中毒风险会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和患者的年龄而增加。因此对服用二甲双胍的患者定期进行肾功能监测,可以显著降低乳酸酸中毒的风险。特别是在对老年人进行治疗时,应仔细监测肾功能。只有当肌酐清除率的测定表明患者的肾功能未降低时,才能开始使用二甲双胍进行治疗。另外,在出现与低氧血症、脱水或脓毒症相关的任何病情时,应立即停用二甲双胍。因为受损的肝功能可严重限制乳酸清除能力,经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证明患有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避免使用二甲双胍。在服用二甲双胍期间,应告诫患者勿过量饮酒,因为酒精会增强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 。另外,在进行任何的血管造影研究和需限制摄入食物或液体的手术前,应暂时停用二甲双胍。在使用托吡酯,一种碳酸酐酶抑制剂,预防癫痫和偏头痛时,可能导致剂量依赖性代谢性酸中毒,并可能增加二甲双胍诱导的乳酸酸中毒的风险。

乳酸酸中毒的发生通常是不易察觉的并伴有非特异性症状,例如全身不适,肌痛,呼吸窘迫,嗜睡增加,以及非特异性腹部不适。更严重的酸中毒可能伴有下列症状,如体温降低,低血压和抵抗性心动过缓。应教会患者能及时识别和报告这些症状。当发生时应停用本品直至乳酸酸中毒被排除。胃肠道症状常见于开始使用二甲双胍进行治疗时,在长期使用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的受试者中较少观察到。长期使用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的受试者所报告的胃肠道症状可能由乳酸酸中毒或其他严重疾病所引起。

为排除乳酸酸中毒,可测定血清电解质,酮体,血糖,血pH值,乳酸水平,和血中二甲双胍水平。使用二甲双胍的患者,其空腹静脉血浆乳酸水平超过了正常值上限但低于5 mmol/L时,不一定表明即将发生乳酸酸中毒而可能是由于其他机制所引起的,如糖尿病控制不佳或肥胖,剧烈的身体活动或者是样品处理技术问题。

任何患有代谢性酸中毒的糖尿病患者,缺乏酮症酸中毒的证据(酮尿和酮血症)时应怀疑发生了乳酸酸中毒。乳酸酸中毒是临床急症必须入院治疗。服用二甲双胍发生乳酸酸中毒的患者,应立即停用药物并及时制定支持性治疗措施。可对二甲双胍进行透析(良好的血流动力学条件下清除可达170 mL/min),建议立即进行血液透析以除去蓄积的二甲双胍,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这些措施通常可使症状被迅速逆转并恢复。

胰腺炎

在服用利格列汀的患者中已有急性胰腺炎(包括致命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告。要格外留心胰腺炎的潜在体征和症状。一旦怀疑罹患胰腺炎,应立刻停止服用本品,并进行妥善处理。尚不知晓有胰腺炎既往史的患者,服用本品是否会增加胰腺炎的发病风险。

肾功能监测

虽然利格列汀经肾脏排泄很少,但众所周知二甲双胍是主要通过肾脏进行排泄的。发生二甲双胍蓄积和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会随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因此,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

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和开始治疗后每年至少评估一次肾功能,以确定肾功能正常。预计会发生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如老年人),应更频繁地评估肾功能,且一旦发现存在肾功能损害应立即停用本品。

如果因发生肾功能损害而停用本品,可继续使用相同的每日总剂量为5mg的利格列汀单药片剂进行治疗。对于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建议对利格列汀的剂量进行调整。

可能会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处置的伴随用药的使用

应谨慎使用可能会影响肾功能或使血流动力学产生重要变化或干扰二甲双胍处置的伴随用药。

放射学研究和外科手术

使用血管内碘造影剂的放射学研究(例如静脉尿路造影,静脉胆道造影,血管造影,计算机断层扫描)可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并且已经被认为与使用二甲双胍的患者中乳酸酸中毒有关。因此,计划进行此类研究的患者在研究开始前或研究时应暂时停用本品,并在研究后停用48小时,且只有在证明肾功能正常后方可再行使用。

在进行任何手术时,应暂时停用本品(除一些不限制摄入食物和液体的小手术之外),并且直至患者恢复进食同时肾功能评估正常后方可重新使用本品。

肝功能损害

由于肝功能损害被认为与一些使用二甲双胍治疗发生乳酸酸中毒的病例有关,当有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表明患者患有肝脏疾病时,一般应避免使用本品。

(详见说明书)

目前尚无本品在1型糖尿病患者中的治疗经验,这些患者不应使用该药。本品不应用于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急性胰腺炎

使用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有引发急性胰腺炎的风险,但是因果关系尚未建立。鲜有利司那肽相关的急性胰腺炎事件的报告。应向患者告知急性胰腺炎的特征性症状:持续性的重度腹痛。如果怀疑胰腺炎,应停用利司那肽;如果确诊了急性胰腺炎,不应重新使用利司那肽。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重度胃肠疾病

使用GLP-1受体激动剂可能会伴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尚未在患有重度胃肠道疾病(包括重度胃轻瘫)的患者中对利司那肽进行研究,因此不推荐在这些患者中使用利司那肽。

肾功能损伤

尚无在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 30ml/min)或终末期肾病患者中的治疗经验。在重度肾功能损害或终末期肾病患者中不建议使用该药(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

低血糖

接受利司那肽联合磺脲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发生低血糖的风险可能升高。为降低低血糖的风险,可考虑减少磺脲类药物的剂量(见用法用量)。

伴随使用的药物

利司那肽对胃排空的延迟可能减小口服药物的吸收速率。如果患者需要接受快速胃肠吸收、需临床密切监测、或治疗窗窄的口服药物,应谨慎使用利司那肽。在药物相互作用中给出了关于使用此类药物的特殊建议。

未研究的人群

尚未研究利司那肽与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的联用。

脱水

应告诫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潜在的胃肠不良反应导致的脱水风险,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体液耗竭。

辅料

该药物含间甲酚,可能会导致过敏反应。

对驾驶能力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本品对驾车和机械操作没有影响或影响可忽略不计。当本品与磺脲类药物联用时,应告知患者注意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预防低血糖的发生。

药物处理和其他特殊注意事项

已冷冻的本品不得使用。

本品可以使用29至32号一次性针头。注射笔针头未包括在内。应告知患者在每次使用后应按照当地要求丢弃针头,并不要连带针头一起贮存注射笔。这有助于预防污染及可能的针头堵塞。每支笔仅供一位患者使用。

应按照当地要求处理任何未使用的药物或废弃材料。

配伍禁忌

缺少相容性研究,本品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