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比加群酯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达比加群酯胶囊

利伐沙班片

规格

150mg

20mg
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

H20170149

国药准字J20180077
说明
适应症

预防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危险因素的成人非瓣性房颤患者的卒中和全身性栓塞(SEE)

·先前曾有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全身性栓塞

·左心室射血分数<40%

·伴有症状的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2级

·年龄≥75岁

·年龄≥65岁,且伴有以下任一疾病:糖尿病、冠心病或高血压。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用法用量

口服,应用水整粒吞服,餐时或餐后服用均可。请勿打开胶囊。成人的推荐剂量为每日口服300mg,即每次1粒150mg的胶囊,每日两次,应维持终生治疗。

特殊人群:

(1)存在出血风险的患者下面列出了增加出血风险的因素:如,年龄≥75岁,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CrCL)30~50 ml/min],或接受强效P-糖蛋白(P-gp)抑制剂联合治疗(参见【药代动力学】中的特殊人群),抗血小板药物联合治疗或之前曾发生胃肠道出血(参见【注意事项】)等。对于存在上述一种或多种风险因素的患者,医生可考虑将患者的每日剂量减少为220mg,即每次1粒110mg的胶囊,每日两次。

(2)肾功能不全患者

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通过计算肌酐清除率对肾功能进行评估,并以此排除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即CrCL<30 ml/min)中用药;尚无数据支持在重度肾功能受损患者(CrCL < 30 mL/min)中用药;不推荐在这些人群中给予本品治疗(参见【禁忌】)。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中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为30~50 ml/min),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肾功能评估。在治疗过程中,当存在肾功能可能出现下降或恶化的临床状况时(如血容量不足、脱水,以及有一些特定的合并用药),应当对肾功能进行评估。达比加群可经透析清除;临床试验中的该方法应用于临床的经验有限。

(3)老年患者

80岁及以上年龄的患者治疗剂量为每日220mg,即每次1粒110mg的胶囊,每日两次。

在老年人中开展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显示,年龄相关的肾功能下降的患者中,药物暴露会增加。由于肾功能损伤在老年患者(>75岁)中很常见,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通过计算肌酐清除率对肾功能进行评估,并以此排除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即CrCL<30 ml/min)。参见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法用量。

(4)与其他药物的转换治疗

从本品转换为肠道外抗凝治疗

从本品转换为肠道外抗凝治疗应在本品末次给药12小时之后进行。

从肠道外抗凝治疗转换为本品治疗

应在下一次治疗时间前2小时内服用本品,如果患者正在接受维持治疗(如静脉给予普通肝素),则应在停药时服用本品。

从维生素K拮抗剂转换为本品治疗

应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当INR(凝血酶原国际标准化比值)<2.0时,可立即给予本品治疗。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

应当根据患者的肌酐清除率决定何时开始维生素K拮抗剂(VKA)治疗:

·当CrCL≥50ml/min时,在达比加群酯停药前3天开始给予VKA治疗;

·当30ml/min≤CrCL<50ml/min时,在达比加群酯停药前2天给予VKA治疗。

(5)其他

心脏复律:心脏复律过程中,可维持本品治疗。

遗漏服药:若距下次用药时间大于6小时,仍能服用本品漏服的剂量。如果距下次用药不足6小时,则应忽略漏服的剂量。不可为弥补漏服剂量而使用双倍剂量的药物。

利伐沙班给药方式:

口服。

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

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

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 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在手术后6~10小时之间。

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35天。

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12天。

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日服药一次。

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复发和PE的风险

急性DVT的初始治疗推荐剂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两次,之后维持治疗及降低DVT复发PE风险的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在考察达比加群酯在房颤患者中和SEE的效果的关键研究中,共计12,042例患者接受达比加群酯治疗,6,059例患者接受达比加群酯每次150mg、每日两次的治疗,5,983例患者接受每次110mg、每日两次的治疗。共有22%接受卒中或SEE预防的房颤患者(长期治疗时间最长达3年)出现不良反应。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是出血,大约16.5%接受卒中和SEE预防治疗的房颤患者发生不同程度的出血。虽然临床试验中发生频率很低,但大出血或严重出血仍有可能发生,任何位置出血有可能导致残疾、危及生命或致命性结果。

以下不良反应同时在本说明书的其他章节讨论: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提前停药后卒中风险升高

  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提前停药后卒中风险升高(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

  ·出血风险(参见[注意事项])

  ·脊柱/硬膜外外血肿(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

  由于临床试验实施的条件不同,在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在另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发生率直接对比,且可能无法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在针对已获批的适应症的临床开发期间,有16326名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包括7111名接受利伐沙班15mg或20mg口 服,每日一次治疗,平均持续1外月(5558名持续12个月以及2512名持续24个月)以降低非瓣膜性房颤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的患者(ROCKET AF) ; 4728名接受利伐沙班15mg口服,每日两次,持续三周,之后20mg口服,每日一次 (EINSTEIN DVT、EINSTEIN PE)或接受20mg 口服,每日一次(EINSTEIN Extension研究)以治方DVT、PE,并降低 DVT复发和PE风险的患者;4487名接受利伐沙班10mg口服,每日一次治疗以预防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后DVT的患 者(RECORD 1-3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已知对活性成分或本品任一辅料过敏者。

·重度肾功能不全(CrCL<30ml/min)患者(参见【用法用量】)。

·临床上显著的活动性出血。

·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疾病或状况,如当前或近期消化道溃疡,高出血风险的恶性赘生物,近期脑或脊髓损伤,近期脑、脊髓或眼部手术,近期颅内出血,已知或可疑的食道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主要脊柱内或脑内血管异常。

·联合应用任何其他抗凝药物,如普通肝素(UFH),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葵钠等),口服抗凝药(华法林、利伐沙班、阿哌沙班等),除非在由该种治疗换至本品或反之(参见【用法用量】),以及UFH用于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置管通畅的必要剂量(参见【药物相互作用】)的这些情况下。

·有预期会影响存活时间的肝功能不全或肝病。

·联合使用环孢菌素、全身性酮康唑、伊曲康唑、他克莫司和决奈达隆(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机械人工瓣膜(参见【注意事项】)。

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肠道溃疡,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椎损伤,近期接受脑部、脊椎或眼科手术,近期发生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细内血管畸形。

  4.除了从其他治疗转换为利伐沙班或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其他治疗的情况,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所需的普通肝素(UFH)剂量之外,禁用任何其他抗凝剂的伴随治疗,例如UFH、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等)、口服抗凝剂(华法林、阿哌沙班、达比加群等)。

  5.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 Pugh B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达比加群酯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伐沙班。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颗粒。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

注意事项

肝功能不全

房颤相关性卒中和SEE预防的临床试验中排除了肝酶增高≥2ULN(正常值上限)的患者。对这一患者亚组无治疗经验,所以不推荐该人群使用本品。

出血风险

与其他所有抗凝药物一样,出血风险增高时,应谨慎使用达比加群酯。在接受达比加群酯治疗的过程中,任何部位都可能发生出血。如果出现难以解释的血红蛋白和/或红细胞压积的下降,应注意寻找出血部位。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

  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

  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 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 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