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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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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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5mg*10片 |
50mg(按舍曲林计) |
生产企业 | 成都奥邦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70001 |
国药准字H2006038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在二项对符合美国精神障碍诊断统计手册(第四版)标准的抑郁症门诊患者进行的12周对照临床试验中,确立了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治疗抑郁症发作的有效性。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状的复发。 |
用法用量 |
每日一次,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天 |
舍曲林片每日一次口服给药,早或晚服用均可。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成人剂量: 初始治疗:每日服用舍曲林1片(50mg)。 剂量调整:对于每日服用1片(50mg)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性较好的患者可增加剂量,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1周。最大剂量为4片(200mg)/日。 服药七日内可见疗效。完全起效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强迫症的治疗尤其如此。 维持治疗: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最低有效治疗剂量。 儿童人群的剂量(儿童和青少年): 强迫症 - 在儿童中(6-12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25 mg,每日一次;在青少年中(13-17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50 mg,每日一次。 尽管尚未确立治疗强迫症的量效关系,但临床试验证明,患者可以在25-200 mg/日范围内给药,可有效治疗儿童强迫症患者(6-17 岁)。若本品25 或50 mg/日的疗效欠佳,增加剂量(最高为200 mg/日)可能使患者获益。儿童强迫症患者的体重通常低于成人,给药前应考虑此点,以避免过量给药。舍曲林的清除半衰期为24 小时,剂量调整间隔不应短于1 周。 |
副作用 |
据文献资料报道盐酸帕罗西汀临床对照研究观察到的主要不良反应为中枢神经系统:嗜睡、失眠、激动、震颤、焦虑、头晕;胃肠道系统包括便秘、恶心、腹泻、口干、呕吐和胃肠胀气;其他还有乏力、性功能障碍(包括阳痿、性欲下降)。 多数不良反应的强度和频率随时用药的时间而降低,通常不影响治疗。 曾有不安、幻觉、轻躁狂、红-绿色盲、呕吐及血清素综合症的报道。 与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一样,有报道服用本品造成短暂的血压改变,此情况多发生于有潜 在高血压或焦虑患者,但少有心动过速的报道。曾有发生意识障碍的报道。也有报道肝功能异常,但 少有严重的肝功能异常,若肝功能检查持续升高应考虑停服本品。还有报道异常出血(多为瘀血和紫癜), 也有血小板减少症的少量报道。很少有惊厥、躁狂、急性青光眼、尿潴留及外周水肿的报道,偶有报道 光敏反应、皮疹(包括伴有瘙痒或血管神经水肿的荨麻疹),Neroleptic malignant综合症(通常发生在 合用或最近停用精神安定类药的患者)。低钠血症者较少见,主要发生在老年人,通常在停药后迅速恢复。 也有疑为高催乳素血症/溢乳症的症状报道。 本品较三环类抗抑郁药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如:口干、便秘、和嗜睡少见。锥体外系反应包括口-面部 肌张力障碍罕见报道,大多发生有潜在运动障碍的病人或正服用精神科类药物者。 也有报道迅速停药而引起的综合症状(如头晕、感觉障碍、睡眠障碍、激动、震颤、恶心、出汗恐怖 症/社交焦虑症、意识模糊)。建议终止治疗前逐渐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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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罗西汀。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舍曲林。 |
性状 |
黄色薄膜包衣片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片芯也为白色。 |
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症、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2.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3.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4.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饮酒。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