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g |
每瓶150揿,每揿含利巴韦林0.5mg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60653 |
国药准字H10970349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如病毒性鼻炎、咽喉炎、咽结膜热或口咽部病毒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
喷雾吸入。 1.口腔用:用于病毒性咽喉炎、病毒性咽结膜热或口咽部病毒感染,使用时先将气雾剂瓶摇匀,置倒置垂直的位置,将喷头转动至合适口腔的角度,对准口腔咽喉部,揿压气雾罐,喷雾至口腔咽喉部。 2.鼻腔用:用于病毒性鼻炎,可喷雾入鼻腔,使用时可以擤鼻子或直接去除分泌物清洁鼻道,将气雾剂摇匀,置倒置垂直的位置,将喷头转动至合适鼻腔的角度,揿压气雾罐,喷雾到鼻腔内。 3.口、鼻腔联合应用: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可喷雾口腔配合鼻腔同时使用,有效地控制上呼吸道病毒感染。 用量:首次使用1小时内揿喷4次,一次2~3揿,以后每隔一小时喷一次,一次2~3揿,2日以后一日4次,一次2~3揿,成人每日平均剂量20~30mg,儿童每日平均剂量15~20mg。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
1.本品为气雾剂,成人使用无明显不良反应,儿童使用极个别病人可见恶心、腹泻等。 2.鼻腔喷雾在首次使用时偶有刺激反应,继续使用适应后反应可消失。 3.服用利巴韦林口服制剂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肠胃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禁忌 |
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米夫定。化学名:(2R-顺式)-4-氨基-1-(2-羟甲基-1,3-氧硫杂环戊-5-基)-1H-嘧啶-2-酮。 分子式:C8H11N3O3S 分子量:229.26。 |
本品抛射剂为四氟乙烷,不含氟利品。 |
性状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至类白色的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注意事项 |
1.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2.少数患者停止使用该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该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该品治疗。 3.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该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 4.该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5.目前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该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免疫接种。 |
1.本品系受压容器,切勿受热,保存在40℃以下,并避免撞击或自行拆启以防危险。 2.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利巴韦林口服制剂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