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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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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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l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259 |
国药准字B200207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熊胆茵陈口服液清热解毒,护肝利胆、抑菌抗炎、降酶退黄、利湿通便,用于肝炎、肝硬化、肝腹水、脂肪肝、胆囊炎、胆石症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20-80ml,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250-500ml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静脉注射。一次20-80ml,加入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脉推注。一日1次。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4ml,小儿一次2ml或遵医嘱。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纳差、恶心、呕吐、腹胀,以皮肤瘙痒、荨麻疹、口干和浮肿,心脑血管系统常见头痛、头晕、心悸及高血压增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影响治疗。 |
尚未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患者禁用。3、高血压、心衰患者禁用。4、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ml含甘草酸单铵(C42H65NO16·2H2O)为1.80~2.20mg、盐酸半胱氨酸(C3H7NO2S·HCl·H2O)为1.45~1.65mg、甘氨酸 (C2H5NO2)为18.0~22.0mg。 |
熊胆粉、茵陈、大黄、黄芩、栀子、板蓝根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熊胆茵陈口服液为棕色澄清的液体;气清香,味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2、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水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
1、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2、本品不宜长期服用。3、本品出现轻摇即散的沉淀,不影响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