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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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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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0.2g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60092 |
H20160264 |
说明 | ||
适应症 |
1.用于全身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出血,如白血病、再生不良性贫血、紫癜等,以及手术中和手术后的异常出血。 2.用于局部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异常出血,如肺出血、鼻出血、生殖器出血、肾出血、前列腺手术中和术后的异常出血。 |
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经前期紧张综合症、无排卵型功血和无排卵型闭经、与雌激素联合使用治疗更年期综合症。 |
用法用量 |
一般成人每日为1~2g(2~4片)分2~4次口服,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 1. 预防未切除子宫且正在服用结合雌激素的绝经期妇女的子宫内膜增生:在28天的月经周期中,每晚1次,每次200mg(2粒),连用12天。 2. 继发性闭经:每晚1次,每次400mg(4粒),连用10天。 |
副作用 |
在一项2954例的报告中,主要的不良反应为:食欲不振0.61%(18例)、恶心0.41%(12例)、呕吐0.20%(6例)、胃灼热0.17%(5例)、瘙痒0.07%(2例)、皮疹0.07%(2例)等。当出现下述不良反应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置:如图;在使用本品期间,如发生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应告知医生。 |
突破性出血、阴道点状出血、经量改变、闭经、体重增加或减少、宫颈鳞柱交界改变、宫颈分泌物性状改变、阻塞性黄疸、过敏伴或不伴瘙痒的皮疹、黑斑病、黄褐斑、发热 、失眠。 |
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使用凝血酶的患者禁用。(请参照”药物相互作用”项) |
以下患者禁用。 1. 黄体酮、花生油过敏者。 2. 已确诊妊娠、可能妊娠、以及用于妊娠的诊断。 3. 血栓性静脉炎、血管栓塞、脑中风或有既往病史的患者。 4.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5. 确诊或怀疑的乳腺肿瘤或生殖器肿瘤。 6. 未确诊的阴道出血。 7. 稽留流产。 |
成分 |
每片中氨甲环酸含量为0.5g。 |
本品主要成分为黄体酮,其化学名为孕甾-4-烯-3,20-二酮。 |
性状 |
白色薄膜衣片(异型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浅黄色圆形透明软胶囊。内容物为均匀的白色糊状混悬液。 |
注意事项 |
1.以下患者应慎重给药 ①有血栓的患者(脑血栓、心肌梗塞、血栓静脉炎等)以及可能引起血栓症的患者。[有使血栓稳定化的倾向]。 ②有消耗性凝血障碍的患者。(与肝素等并用)[有使血栓稳定化的倾向]。 ③术后处于卧床状态的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压迫止血的患者。[上述情况易发生静脉血栓,给予本药后有使血栓稳定化的倾向。有在下床运动及接触压迫后发生肺栓塞症的报告。 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有时血药浓度升高) ⑤对本剂有过敏史的患者。 2.指导用药:告诉患者应从PTP板中取出药片,然后服用(有报道因误服了PTP板,硬锐角部分刺入了食道粘膜,更为严重的导致穿孔,并引发纵隔窦道炎等严重的合并症)。 (有使血栓稳定化的倾向) |
1. 一旦出现血栓性疾病(如血栓性静脉炎、脑血管病、肺栓塞和视网膜血栓形成的临床表现)应立即停止用药。 2. 出现突发性部分视力丧失或突发性失明、复视或偏头痛、应停止用药,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