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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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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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ml:300单位(笔芯) |
30mg*30片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S20160048 |
国药准字H201132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需要采用胰岛素来维持正常血糖水平的糖尿病患者的治疗。也适用于早期糖尿病患者的早期治疗以及妊娠期间糖尿病患者的治疗。 |
适用于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Ⅱ型糖尿病。 |
用法用量 |
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的实际需求量,确定给予患者胰岛素的治疗剂量。 应该采用皮下注射的方式给药,虽然不推荐但是也可以肌肉注射给药。不可以采用静脉注射的方式给药。 皮下注射给药的部位应选择上臂、大腿、臀部或腹部。同时应该注意对注射部位轮换使用,对于同一部位每月注射的次数不能超过一次。 在注射时,应该小心谨慎,应确保未刺穿血管。当注射完成后,不能对注射部位进行揉搓。患者应当掌握使用正确的注射给药方法。 a)剂量的准备 在使用前应在手中翻转10次、180°翻转10次,以确保在注射时该胰岛素制剂呈显出均匀的浑浊或乳状状态。否则,重复上述操作过程直至药物混合均匀为止。 应对小瓶经常检查,如小瓶内有凝块物出现或底部有白色固体颗粒沉积,以及在小瓶壁上出结霜时,则不能使用该小瓶。 b)注射剂量 按照临床医生和糖尿病护理人员的指示,注射准确剂量的胰岛素药液。 应轮换使用注射部位,对于每一注射部位,一个月之内至多不能超过一次。 c)处置给药器和针头 针头严禁重复使用。使用过的针头应该进行负责任的处理。针头和笔式注射器严禁合用。药液瓶可连续使用直至用尽为止,然后,进行正确的处理。 |
1.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1至4片,30至120mg。建议于早餐时服用。2.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 (血糖,HbAlc)来调整剂量。3.首次剂量:首次建议剂量为每日3Omg。如血糖水平令人满意,可采用此剂量用作维持治疗;如血糖水平不佳,剂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90或120mg,每次增量间隔至少1个月,治疗2周后血糖仍无下降时除外。遇到这种情况,可提议于治疗二周后增加剂量。最大建议剂量必须不得超过每日120mg。4.用本品代替格列齐特80m:格列齐特8Omg一片相当于本品一片。替代时,必须提供血糖监测。5.用本品代替其他口服降血糖药物:本品可代替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约物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考虑先前所用降血糖药物的剂量和半衰期。6.一般换用本品时无需过渡期,开始以剂量为3Omg为较好。然后如前述按照患者的血糖情况进行调整。如患者从具有长半衰期的磺脲类药物改用本品,为了避免两种药物的药效叠加以及随后发生的低血糖危险,几天的治疗窗口期调整可能证明是必需的。7.在换用本药物时,建议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本品治疗所采用的步骤,即首次治疗剂量每日3Omg,然后根据代谢情况逐次增量。8.与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联合应用:本品可与双胍类,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合用。9.本品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治疗初期合并胰岛素治疗。10.对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治疗方案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但需小心监测。这些资料己被临床实验所证实。11.对低血糖症的高危患者:(1)营养不足或营养不良状态;(2)严重或代偿较差的内分泌疾病 (垂体前叶功能不足,甲状腺机能减退,肾上腺功能不足);(3)长期和/或大剂量皮质激素治疗撤停;(4)严重血管性疾病 (严重冠心病,颈动脉严重受损,弥漫性血管病变),建议以30mg/天的最小剂量开始治疗,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低血糖反应,偶见过敏反应和脂肪萎缩。 |
1.低血糖。2.胃肠道紊乱,包括恶心、消化不良、腹泻和便秘都有过报道;如果用餐时服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或剂量分次服用,可以避免或减轻以上症状。3.以下为曾有的较少报导的不良反应:(1)粘膜和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症、风疹、斑丘疹;(2)血液疾病:贫血、白血球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3)肝酶水平增高(ASAT,ALAT,碱性磷酸酯酶)、肝炎(罕见)。4.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停止服用本药。一般而言,这些症状在治疗停止后均会消失。 |
禁忌 |
低血糖。对本品组成成分过敏者。 |
1.对于格列齐特缓释片或所用的任何一种赋形剂过敏者,对于其它磺脲或磺胺过敏者。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青少年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昏迷前期的糖尿病患者。3.严重的肝脏或肾脏功能不全。4.应用咪康唑治疗的患者。5.哺乳期。6.卟啉症:体内会有色素(卟啉)积蓄。7.总之,不推荐本药与保泰松、丹那唑或酒精合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 |
格列齐特,其化学名为:1-(3一氮杂双环[3.3.0]辛-3-基)-3-对甲苯磺酰脲。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混悬液,振荡后应能均匀分散。在显微镜下观察,晶体呈棒状,且绝大多数晶体的大小应为1-60μm。 |
片剂 |
注意事项 |
若需改变患者正在使用的胰岛素制剂的类型或生产厂商,应在严格的医疗监控下进行。对于任何有关胰岛素制剂的强度、厂商(制造商)、类型(溶液型、中性精蛋白锌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锌悬液等)、来源(动物、人、人胰岛素类似物)、制备方法(重组DNA、动物来源的胰岛素)等的不同,均有可能导致胰岛素使用剂量发生变化。 对于有些先前使用动物来源胰岛素的患者,在使用人胰岛素时,使用剂量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如果需要进行调整,应该在首次剂量或在首次给药的数周或数月内进行。 因改变胰岛素制剂的种类而使用人胰岛素制剂后,少数患者出现低血糖症状,据报道,这些具有事先征兆的症状与使用动物来源的胰岛素制剂所出现的症状程度相似、类型相仿。对于如采用胰岛素强化治疗的患者,其体内血糖水平发生剧烈的变化,此时,有关出现低血糖的警示征兆会部分或全部消失,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密切注意。其它有关出现低血糖的早期不同或不严重的症状包括长期糖尿病的耐受,糖尿病诱导的神经性疾病,或β-受体阻断性疾病。未经及时治疗的低血糖或高血糖会导致出现诸如失去知觉、昏迷甚至死亡。 尤其对于胰岛素依赖型的患者,当使用剂量不当或中断治疗时,会导致出现高血糖和糖尿病酮酸中毒;上述状况具有潜在的致死性。 使用人胰岛素会产生抗体,但是滴度值低于相应的高纯度动物来源的胰岛素所产生的滴度值。 肾上腺、脑垂体和甲状腺疾病以及肝功能、肾功能损伤等均可导致胰岛素的需求量发生剧烈的变化。 在处于疾病期以及情绪不稳定的状态时,胰岛素的需求量会相应的增加。 如果患者的运动量以及日常的饮食发生变化时,胰岛素的给药剂量也应相应的进行调整。 运动员慎用。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6.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脲类降血糖药可致畸,而且由乳汁排出,故孕妇及乳母不宜使用格列齐特缓释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