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g |
12片*2板 |
生产企业 |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60547 |
国药准字H20120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IIb型)。 本品也适用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作为饮食控制和其它降脂措施(如LDL去除疗法)的辅助治疗,或在这些方法不适用时使用。 |
本品用于2型糖尿病的初始治疗,用于改善单独采取饮食、运动疗法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用法用量 |
在治疗开始前,应给予患者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控制,并在治疗期间保持饮食控制。本品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 口服。本品常用起始剂量为5mg(即1片),一日1次。起始剂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对于那些需要更强效地 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患者可以考虑10mg(即2片),一日1次作为起始剂量,该剂量能控制大多数患者的血脂水平。如有必要,可在治疗4周后调整剂量至高一级的剂量水平。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mg(即4片)。 本品可在一天中任何时候给药,可在进食或空腹时服用。 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 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的所有剂量。 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 在Child-Pugh评分不高于7的受试者,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不升高。在Child-Pugh评分8和9的受试者,观察到全身暴露量的升高。在这些患者,应考虑对肝功能的评估。 没有在Child-Pugh评分超过9的患者中使用本品的经验。本品禁用于患有活动性肝病的患者。 人种 已观察到亚洲人受试者的全身暴露量增加。在决定有亚裔人血统的患者的用药剂量时应考虑该因素。 |
本品应根据有效性和耐受性进行个体化给药,且不得超过最大推荐给药剂量即每日20mg格列毗嗪2000mg二甲双胍。本品应与食物一起服用且从较低剂量开 始给药,按下述方法逐步增大剂量以避免低血糖(主要由格列毗嗪引起),减少胃肠道不良反应(主要由二甲双胍引起),并针对不同患者确定能充分控制血糖的最 低有效剂量。特殊患者人群 不推荐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在妊娠期或儿童患者中使用。由于存在肾功能降低的可能性,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采用保守的初始及维持剂量,任何剂量调整前都应该对 肾功能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过度疲劳以及营养不良的患者不得将剂量增大至最大给药剂量以避免发生低血糖的风险。特别在老年患者中,必须对肾功 能进行监测以防止出现与二甲双胍相关的乳酸性酸中毒症(见警告)。 |
副作用 |
本品所见的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度的和短暂性的。在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因不良事件而退出试验的患者不到4%。 不良事件的频率按如下次序排列:常见(发生率>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O000,<1/1000);极罕见(<1/10000)。 免疫系统异常 罕见: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 神经系统异常 常见:头痛、头晕 胃肠道异常 常见:便秘、恶心、腹痛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少见:瘙痒、皮疹和荨麻疹 骨骼肌、关节和骨骼异常 常见:肌痛 罕见:肌病和横纹肌溶解 全身异常 常见:无力 同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一样,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有随剂量增加而增加的趋势。 对肾脏的影响:在接受本品的患者中观察到蛋白尿(试纸法检测),蛋白大多数来源于肾小管。约1%的患者在10mg和20mg治疗期间的某些时段,蛋白尿从无或微量升高至++或更多,在接受40mg治疗的患者中,这个比例约为3%。在20mg剂量治疗中,观察到蛋白尿从无或微量升高至+的轻度升高。在大多数病例,继续治疗后蛋白尿自动减少或消失。 对骨骼肌的影响:在接受本品各种剂量治疗的患者中均有对骨骼肌产生影响的报道,如肌痛、肌病,以及罕见的横纹肌溶解,特别是在使用剂量大于20mg的患者中。 在服用本品的患者中观察到肌酸激酶(CK)水平的升高呈剂量相关性:大多数病例是轻度的、无症状的和短暂的。若CK水平升高(>5×ULN),应中止治疗。 对肝脏的影响:同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一样,在少数服用本品的患者中观察到剂量相关的转氨酶升高;大多数病例是轻度的、无症状的和短暂的。 上市后经验:除上述反应外,在本品的上市后使用过程中报告了下列不良事件: 肝胆系统疾病:极罕见:黄疸,肝炎;罕见:肝转氨酶升高。 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罕见:关节痛 神经系统疾病:极罕见:多发性神经病 |
大于5%的临床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腹泻、眩晕、高血压、恶心、呕吐。低血糖 在一项使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250mg/2.5mg和500mg/2.5mg,的对照临床试验中,记录出现低血糖症状(如头晕、发抖、出汗、饥饿感等)以及手指血糖测定消费结果≤50mg/dl的患者数量分别为:格列吡嗪5例(2.9%),二甲双胍0例(0%),二甲双胍格列吡嗪250mg/2.5mg13例(7.6%),二甲双胍格列吡嗪500mg/2.5mg16例(9.3%)。 胃肠道反应 在初始治疗试验中出现最多的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和恶心/呕吐,这些症状的发生率在使用两种规格的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中均低于单独使用二甲双胍。有4例(1.2%)患者在初始治疗时因胃肠道反应而停止给予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在二线治疗中,使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二甲双胍和格列吡嗪发生的腹泻、恶心/呕吐以及腹痛等胃肠道症状情况基本相似。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 ·对瑞舒伐他汀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活动性肝病患者,包括原因不明的血清转氢酶持续升高和任何血清转氨酶升高超过3倍的正常值上限(ULN)的患者。 ·严重的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 ·肌病患者。 ·同时使用环孢素的患者。 ·妊娠期间、哺乳期间、以及有可能怀孕而未采用适当避孕措施的妇女。 |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在以下患者中禁用:1.由于心血管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塞和败血症所引起的肾病或肾功能不全患者(例如男性血清肌酐水平≥1.5mg/dl,女性≥1.4mg/dl或肌酐清除不正常)。 2.需用治疗的充血性心脏衰竭患者。 3.对格列吡嗪或盐酸二甲双胍过敏患者。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伴有昏迷或没有昏迷症状。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须用胰岛素治疗。 5.接受血管中给予碘酸盐对照物进行放射研究的患者应暂停使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因为这类产品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舒伐他汀钙。化学名称:(+)-双{7-[4-(4-氟苯基)-6-(1-甲基乙基)-2-[甲基(甲磺酰基)氨基]-5-嘧啶基]-3R,5S-二羟基-6(E)-庚烯酸}钙。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吡嗪2.5mg。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薄膜衣片 |
本品为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对肾脏的作用 在高剂量特别是40mg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蛋白尿(试纸法检测),蛋白大多数来源于肾小管,在大多数病例,蛋白尿是短暂的或断断续续的。 对骨骼肌的作用 在接受本品各种剂量治疗的患者中均有对骨骼肌产生影响的报道,如肌痛、肌病,以及罕见的横纹肌溶解,特别是在使用剂量大于20mg的患者中。 肌酸激酶检测 不应在剧烈运动后或存在引起CK升高的似是而非的因素时检测肌酸激酶(CK),这样会混淆对结果的解释。若CK基础值明显升高(>5×ULN),应在5-7天内再进行检测确认。若重复检测确认患者CK基础值>5×ULN,则不可以开始治疗。 治疗前 和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一样,有肌病/横纹肌溶解症易患因素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这些因素包括: ·肾功能损害 ·甲状腺机能减退 ·本人或家族史中有遗传性肌肉疾病 ·既往有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或贝特类的肌肉毒性史的 ·酒精滥用 ·年龄>70岁 ·可能发生血药浓度升高的情况 ·同时使用贝特类 对这些患者,应考虑治疗的可能利益与潜在危险的关系,建议给予临床监测。若患者CK基础值明显升高(>5×ULN),则不应开始治疗。 治疗中 应要求患者立即报告原因不明的肌肉疼痛、无力或痉挛,特别是在伴有不适和发热时。应检测这些患者的CK水平。若CK值明显升高(>5×ULN)或肌肉症状严重并引起整天的不适(即使CK≤5×ULN),应中止治疗。若症状消除且CK水平恢复正常,可考虑重新给予本品或换用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最低剂量,并密切观察。 对无症状的患者定期检测CK水平是不需要的。 在临床研究中,没有证据表明在少数同时使用本品和其它治疗的患者中药物对骨骼肌的影响增加。但是已经发现,在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与贝酸类衍生物(包括吉非贝 齐)、环孢素、烟酸、吡咯类抗真菌药、蛋白酶抑制剂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合并使用的患者中,肌炎和肌病的发生率增高。吉非贝齐与一些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同时使用,可增 加肌病发生的危险。因此,不建议本品与吉非贝齐合用。应慎重权衡本品与贝特类或烟酸合用以进一步改善脂质水平的益处与这种合用的潜在危险。 对任何伴有提示为肌病的急性重症或易于发生继发于横纹肌溶解的肾衰(如败血症、低血压、大手术、外伤、严重的代谢、内分泌和电解质异常,或未经控制的癫痫)的患者,不可使用本品。 对肝脏的影响 同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一样,过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史者应慎用本品。建议在开始治疗前及开始后第3个月进行肝功能检测。若血清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3倍,本品应停用或降低剂量。 对继发于甲状腺机能低下或肾病综合症的高胆固醇血症,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治疗原发疾病。 人种 药代动力学研究显示,亚洲人受试者的药物暴露量高于高加索人。 对驾驶车辆和操纵机器的影响 确定本品对驾驶车辆和操纵机器的影响的研究尚未进行。然而,根据药效学特性,本品不大可能影响这些能力。在驾驶车辆和操纵机器时,应考虑到治疗中可能会发生眩晕。 |
1.警告 盐酸二甲双胍 乳酸中毒: 乳酸性酸中毒是一种罕见但严重的代谢性疾病,可能发生于给予本品治疗时二甲双胍在体内的蓄积。发生该症的致死率约50%,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也可能与多种病理生理条件有关,包括糖尿病以及当出现显著的组织低灌注和血氧不足。乳酸性酸中毒的特征表现为血液中乳酸盐水平升高(>5mmmol/L)、血pH降低、伴有阴离子间隙增加和乳酸盐/丙酮酸盐比例增大的电解质紊乱。如果二甲双胍可能是引起乳酸性酸中毒的原因,则二甲双胍的血浆浓度水平一般>5μg/ml。 据报道,接受盐酸二甲双胍的患者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概率非常低(约0.03/1000患者一年,约0.015致死例/1000患者一年),所报道的病例主要发生于有明显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中,包括内源性肾病和肾低灌注患者,且通常在同时进行多重内/外科治疗以及接受多种药物的患者中。必须接受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患者,尤其是患有非稳定性或急性心衰的患者,容易出现低灌注和血氧不足的危险,是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高危人群。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危险随着患者肾功能不全的程度以及年龄增大而增加。采取定期监测接受二甲双胍的肾功能以及给予最小有效剂量的二甲双胍的方法可以显著降低乳酸中毒发生的危险,对接受治疗的老年患者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对于年龄≥80岁的患者,因为这类患者较易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只有通过测定肌酐清除率显示肾功能没有降低后才能给予本品。当出现任何与血氧不足、脱水和脓血症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因为肝功能受损会明显限制其对乳酸盐的清除能力,本品应避免在有临床或实验室肝病症状的患者中使用。服用本品的患者应注意急性或慢性过量酒精的摄取,因为酒精可增强二甲双胍对乳酸盐的代谢作用。此外,在接受血管内造影术或任何外科手术前应暂时停止使用本品。 乳酸性酸中毒的发作通常比较轻微,仅伴有一些非特殊症状如不适、肌痛、呼吸不畅、嗜睡以及非特殊性腹部不适等。可能出现相关的体温降低、低血压以及伴有更明显酸中毒迹象的抵抗性慢性心律失常。患者及医生均均应充分意识到出现这些症状可能的重要意义,应指导患者在出现这些症状时立即通知医生,直至清楚这一状况前均应停止使用本品。血清电解质、酮、血糖,特别是血pH值、乳酸盐水平甚至血液中二甲双胍的水平都是有参考价值的。如果患者稳定使用某一剂量的本品时,那些服用二甲双胍初始治疗时较常见的胃肠道症状,可能与药物无关。此后发生的胃肠道症状可能是由于乳酸性酸中毒以及其它严重的疾病所引起的。 2.对增加心血管死亡率风险的特别警告 据报道,与仅有饮食或饮食加上胰岛素疗法比较,口服降糖药与心血管死亡率的增加有关。这项警告是根据大学联合糖尿病活动(UGDP)为评价降糖药在预防和延迟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的血管疾病发作所进行的一项长期前瞻性研究的结果提出的,该项研究有823例患者参加,被随机分为4组。 在UGDP报道中,采用饮食加固定剂量的甲苯磺丁脲(每天1.5g)治疗5-8年的患者,其心血管死亡率大约是仅采用饮食疗法的2.5倍,没有发现总体死亡率的明显升高,但由于心血管死亡率的增加而中止使用甲苯磺丁脲,限制了对总体死亡率是否增加的研究。尽管对这些结果的解释尚有争议,UGDP的研究还是对提出这项警告提供了足够的根据。患者应被告知使用格列吡嗪的潜在风险和益处以及可替代的其他治疗方式。 虽然在这项研究中只包括了一种磺脲类药物(甲苯磺丁脲),从安全角度考虑,认为这项警告也适用此类药物中的其他降糖制剂,因为它们具有相似的作用方式及化学结构。 3.一般注意事项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低血糖 本品可引起低血糖,因此,适当的患者选择、剂量以及指导,对于避免出现潜在的低血糖风险就十分重要。当热量摄取不足,紧张的运动后热量补充不够或同时使用其他降糖药或酒精等,都会增加低血糖的风险。肾功能不足可导致格列吡嗪和盐酸二甲双胍两种药物水平的升高。肝功能不足可以增加格列吡嗪的药物水平以及减小糖异生能力,两种情况均可增加低血糖的风险。老龄、过劳、营养不良以及那些肾上腺或垂体分泌不足、酒精中毒的患者尤其易受低血糖影响。低血糖症状在老年以及使用β-肾上腺素阻断剂人群中往往比较难被识别。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