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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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

盐酸二甲双胍片

规格

3ml:300单位(笔芯)

0.5g
生产企业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S20160044

国药准字H20023370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需要采用胰岛素来维持血糖水平的糖尿病患者。也适用于早期糖尿病患者的早期治疗以及妊娠期间糖尿病患者的治疗。

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治疗无效的2 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   2.对于1型A2型糖尿病,本品与胰岛素合用,可增加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减少胰岛素用量,防止低血糖发生。   3.本品也可与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合用,具协同作用。

用法用量

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的实际需求量,确定给予患者胰岛素的治疗剂量。

应该采用皮下注射的方式给药,虽然不推荐但是也可以肌肉注射给药,不可以采用静脉注射方式给药。

皮下注射给药的部位应选择上臂、大腿、臀部或腹部。同时应该注意对注射部位轮换使用,对于同一部位每月注射的次数不能超过一次。

在注射时,应该小心谨慎,应确保未刺穿血管。当注射完成后,不能对注射部位进行揉搓。患者应当掌握使用正确的注射给药方法。

a)剂量的准备

在使用前应在手中翻转10次、180°翻转10次,以确保在注射时该胰岛素制剂呈显出均匀的浑浊或乳态状态。否则,重复上述操作过程直至药物混合均匀为止。

应对小瓶经常检查,如小瓶内有凝块物出现或底部有白色固体颗粒沉积,以及在小瓶壁上出结霜时,则不能使用该小瓶。

b)注射剂量

按照临床医生和糖尿病护理人员的指示,注射准确剂量的胰岛素药液。

应轮换使用注射部位,对于每一注射部位,一个月之内至多不能超过一次。

c)处置给药器和针头

针头严禁重复使用。使用过的针头应该进行负责任的处理。针头和注射器严禁与他人合用。药液瓶可连续使用直至用尽为止,然后,进行正确的处理。

应遵医嘱服药。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根据病人状况,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本品(盐酸二甲双胍片)的起始剂量为0.5克,每日二次;或0.85克,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可每周增加0.5克,或每2周增加0.85克,逐渐加至每日2克,分次服用。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2550毫克。对需进一步控制血糖患者,剂量可以加至每日2550毫克(即每次0.85克,每天三次)。每日剂量超过2克时,为了更好的耐受,药物最好随三餐分次服用。

副作用

低血糖(胰岛素反应)

低血糖(血中葡萄糖浓度太低)是胰岛素使用者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严重的低血糖会导致出现诸如神志不清,甚至死亡。

在患者的注射部位也会出现诸如红肿或者瘙痒等局部过敏反应。上述症状可以在数天或数周内自行消失。在某些情况下,上述情况也有可能是由于非胰岛素制剂的原因所引起的,例如:皮肤消毒剂的刺激以及欠佳的注射技术等。

全身性过敏是由于患者对胰岛素过敏所致的,虽然不常发生,但其具有潜在的严重性。这种全身过敏可导致全身皮疹、呼吸急促、喘鸣、血压下降、脉搏急促和多汗等。严重的全身性过敏会导致出现生命危险。在极少数情况下,使用优泌林○R会出现全身性过敏,此时应立即进行抢救。在这种情况下,应改变胰岛素的种类或进行脱敏处理。

在注射部位会出现脂质营养不良(皮肤下陷)或脂肪肥大(组织变大或变厚)。

初始治疗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食欲不振,大多数患者通常可以自行缓解。为了避免这些不良反应,可以每日可分2-3次服用二甲双胍,并缓慢增加剂量。(其他详见说明书)

禁忌

低血糖

对本品组成成份过敏者。

1. 中度(3b级)和严重肾衰竭或肾功能不全(CrCl<45ml/min或eGFR<45ml/min/1. 73m2). 2. 可造成组织缺氧的疾病(尤其是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恶化),例如失代偿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近期发作的心肌楩死,休克。 3. 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大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4. 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过敏。 5. 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有或无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需要用胰岛素治疗。 6. 酗酒者。 7. 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者,应暂时停用本品。 8. 维生素B12、叶酸缺乏未纠正者。

成分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

30%重组人胰岛素(常规人胰岛素)

70%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中效人胰岛素)

化学结构式:重组人胰岛素结构式为

分子式:C257H383N65O77S6

分子量:5807.70

辅料:注射用水、甘油、磷酸氢二钠、硫酸鱼精蛋白、氧化锌、蒸馏间甲酚(1.6mg/ml)、苯酚(0.65mg/ml)可能含有盐酸或氢氧化钠(pH值调节剂)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其化学名称: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见说明书。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混悬液,振荡后应能均匀分散,在显微镜下观察,晶体呈棒状,且绝大多数晶体的大小应为1-60μm。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若需改变患者正在使用的胰岛素制剂的类型或生产厂商,应在严格的医疗监控下进行。对于任何有关胰岛素制剂的强度,厂商(制造商)、类型[常规(重组人胰岛素),中效(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70/30混合(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混合胰岛素)]、来源(动物、人、人胰岛素类似物)、制备方法(重组DNA、动物来源的胰岛素)等的不同,均有可能导致胰岛素使用剂量发生变化。

对于有些先前使用动物来源胰岛素的患者,在使用人胰岛素时,使用剂量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如果需要进行调整,应该在首次剂量或在首次给药的数周或数月内进行。

因改变胰岛素制剂的种类而使用人胰岛素制剂后,少数患者出现低血糖症状,据报道,这些具有事先征兆的症状与使用动物来源的胰岛素制剂所出现的症状程度相似,类型相仿。对于如采用胰岛素强化治疗的患者,其体内血糖水平发生剧烈的变化,此时,有关出现低血糖的警示征兆会部分或全部消失,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密切注意。其它有关出现低血糖的早期不同或不严重的症状包括长期糖尿病的耐受、糖尿病诱导的神经性疾病,或β-受体阻断性疾病。未经及时治疗的低血糖或高血糖会导致出现诸如失去知觉、昏迷甚至死亡。

尤其对于胰岛素依赖型的患者,当使用剂量不当或中断治疗时,会导致出现高血糖和糖尿病酮酸中毒;上述状况具有潜在的致死性。

使用人胰岛素会产生抗体,但是滴度值低于相应的高纯度动物来源的胰岛素所产生的滴度值。

肾上腺、脑垂体和甲状腺疾病以及肝功能、肾功能损伤等均可导致胰岛素的需求量发生剧烈的变化。

在处于疾病期以及情绪不稳定的状态时,胰岛素的需求量会相应的增加。

如果患者的运动量以及日常的饮食发生变化时,胰岛素的给药剂量也应相应的进行调整。

由于低血糖发作时,患者精神集中以及再次反应的能力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这对于需要精力集中的情况,显得尤为重要(例如:驾车和操作机器)。应该告知患者,在驾车时应避免出现低血糖发作,这对于那些无征兆低血糖发作以及经常性低血糖发作的患者而言尤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应仔细考虑自身的驾车能力。

运动员慎用。

肾功能 慢性肾脏病变是糖尿病的常见并发症,一且确诊糖尿病,应常规检査肾功能。肾功能正常的患者至少每年检查1次:肌酐清除率位于正常值下限的患者以及老年患者,每年至少检2-4次。 由于二甲双胍经肾脏排泄,应在开始治疗前确认肌酐清除率(可以使用Cockcroft-Gaul t公式根据血清肌酐水平估算)或eGFR,并在治疗后定期检查。在没有其他可能増加乳酸酸中毒风险的情祝时,二甲双胍可用于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3a级(CrC1为45-59mL/min或eGFR为45-59Ml/min/1.73m2),并需要调整剂量:盐酸二甲双胍通常的起始剂量为500mg或850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每日1000g,分两次服用。 二甲双胍禁用于CrCL<45ml/min或eGFR(45mL/min/1.73m2的患者. 肾功能减退在老年患者中较常见且无症状。应警惕可能引起肾功能受损的情况,例如出现脱水,或开始降压治疗或利尿剂治疗,以及开始非体类抗炎药(NSAID)治疗。在这些情况下,建议开始服用二甲双胍前应检查肾功能。 心功能 心衰患者缺氧和肾功能不全的风险更高。稳定性慢性心衰的患者在定期检查心、肾功能的情况下可以服用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禁用于急性和不稳定性心衰的患者。 碘化造影剂的使用 放射性研究中发现向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会导致肾衰。这可能引起二甲双胍蓄积和增加乳酸酸中毒的风险。对于eGFR>60mL/min/1.73m2的患者,在检查前或检查时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胍,在检査完成至少48小时后且仅在再次检査肾功能无恶化的情況下才可以恢复服用。 对于中度肾功能不全(eGFR在45-60mL/min/1.73m2之间)的患者,在注射碘化造影剂48小时前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瓜,在检查完成至少48小时后且仅在再次检查肾功能无恶化的情况下才可以恢复服用。 手术 在使用常规、脊髓或硬膜外麻醉的择期手术前48小时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胍。术后至少48小时或恢复进食并且复查肾功能正常后才可以重新开始治疗。 肝功能不良 某些乳酸性酸中毒虑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应激状态: 在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 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 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患者应继续合理安排碳水化合物的饮食摄入。超重者应继续热量限制性饮食。应定期进行常规实验室检查以监测糖尿病。 二甲双胍单药不会引起低血糖,但是与胰岛素或其他口服降药(例如磺脲类和格列奈类)联合使用时应谨慎。若内包装开封或破损,请勿使用。请置于儿童不宜触及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