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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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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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克/瓶 |
90ml(乐家老铺)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Z20160011 |
国药准字Z35020339 |
说明 | ||
适应症 |
肚泻腹绞,肚痛腹胀,寒胃吐酸,胸膈闷塞,寒痰咳嗽,山风瘴气,眩车晕船。吸服两便,孕妇可服,老少咸宜。详细用法、请阅内标。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以上各症每次服一茶匙,小儿减半用温水冲服。 |
口服,2~5岁一次5ml,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lOml,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藿香7.10gm 肉桂7.10gm 细辛2.30gm 甘草4.80gm 丁香7.10gm 木香7.10gm 沉香7.10gm 白芷3.50gm。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粉末、气芳香。味甘、苦而具有持久的清凉感。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