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特布他林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硫酸特布他林

羧甲司坦片

规格

0.25mg;0.5mg

0.25g
生产企业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60522

国药准字H43021324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他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硫酸特布他林吸入粉雾剂:

1、临用前,取胶囊1粒放入专用吸入器的刺孔槽内,用手揿压两侧按钮,胶囊两端分别被细针刺孔,然后将口吸器放入唇间,用力吸气,药粉随吸入气流进入呼吸道。

2、本品为吸入用胶囊型粉雾剂,胶囊仅供分装吸入的药粉用,并非口服胶囊。应在医生正确指导下使用,如果你不能理解这些说明书,请咨询药师、医师或护士。

3、吸入前应确保胶壳两端已打孔。深呼气、将口接器放入唇间。缓慢、深吸气,听见胶壳在装置内旋转声音。并保持吸气数秒钟,然后缓慢呼气。如果一次超过1个剂量,则间隔2-3分钟,再重复上述操作。每次使用后应漱口。

4、成人:单次剂量范围250-500μg,4-6小时一次,严重病人,单剂量可增加至1500μg,24小时内最高吸入量不能大于12吸(500μg/吸,即6mg),需要多次吸入时,每吸间隔时间约2-3分钟。

5、儿童:指12岁以下5岁以上,用量遵医嘱。单次剂量范围250-500μg,4-6小时一次,严重病人,单剂量课增加至1000μg。24小时内最高吸入量不能大于8吸(500μg/吸,即4mg)需要多次吸入时,每吸间隔时间约2-3分钟。

硫酸特布他林气雾剂:

喷雾吸收。一次1-2喷,一天3-4次,严重病人每次可增至6喷,最大剂量不超过24喷/24小时。如果疗效不显著,请教医生。操作步骤如下:

1、取下保护盖,充分振摇,使其混匀。

2、将接口端平放入双唇间,通过接口端平静呼气。

3、在吸气开始的同时,按压气雾剂顶部使之喷药,经口缓慢和深深吸入。

4、尽可能长地屏住呼吸,最好10秒钟,然后再呼气。

硫酸特布他林雾化液:

1、剂量应个体化,只能通过雾化器给药,无需稀释备用。

2、成人及20kg以上儿童:经雾化器吸入1个小瓶即5mg(2ml)的药液,可以每日给药3次。

3、20kg以下的儿童:经雾化器吸入半个小瓶即2.5mg(1ml)的药液,每日最多可给药4次。

4、给药控制:因为患者的雾化吸入技术经常不正确,因此应当定期检查患者的雾化吸入技术。

5、使用硫酸特布他林雾化液方法:握住单剂量小瓶,使瓶口向上,拧动瓶盖以开启瓶盖。将小瓶中溶液挤入雾化器贮液器中。本品可在雾化器中稳定存放24小时。开封后,其中的单剂量药液应在3个月内使用。

硫酸特布他林片:

1、口服,给药剂量应个体化。

2、成人:开始1-2周,一次1.25mg,一日2-3次。以后可加至一次2.5mg(一片),一日3次。

3、儿童:按体重一次0.065mg/kg(但一次总量不应超过1.25mg),一日3次。

硫酸特布他林注射液、注射用硫酸特布他林:

1、硫酸特布他林注射液0.25mg加入生理盐水100ml中,以0.0025mg/min的速度缓慢静脉滴注。

2、成人每日0.5-0.75mg,分2-3次给药或遵医嘱。

硫酸特布他林氯化钠注射液:

临用前取本品以0.0025mg/min的速度缓慢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5-0.75mg,分2-3次给药。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不良反应一般轻微,用药后1-2周内会自动消失。一般副反应有震颤、心跳加快、皮疹、头痛、肌肉痉挛、失眠和情绪变化,极罕见的是支气管痉挛(气道痉挛)。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禁忌

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特布他林。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性状

白色至类白色冻干块状物。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运动员慎用。

2、本品慎用于拟交感胺易感性增高者:如甲亢未经适当控制者,由于β2激动剂有增高血糖的作用,因此糖尿病患者开始用本品时应额外控制血糖。β2激动剂已成功地用于严重缺血性心功能衰竭的急性治疗,但这类药物有致心律失常的可能性,因此个别肺部疾患病人治疗时须加考虑。

3、避免可能引发哮喘的环境,如:在寒冷、干燥的空气中锻炼,吸烟,尘埃环境中呼吸,以及暴露于过敏源(如宠物毛皮)中。

4、如果同时应用甾体类吸入剂,应先使用特布他林吸入剂以开放气道,再直接使用甾体类吸入剂。

5、如发现24小时的剂量超过你的平常用量,或超过最大哮喘治疗量,则应引起医生的注意。治疗需要量的增加,可能是严重哮喘发作的早期征兆。

6、保持吸入器清洁和干燥。

7、将本品放置在儿童不可触及处。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