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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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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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6gx15片 |
50mg |
生产企业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Z20160009 |
国药准字H200803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抑郁症,焦虑或烦躁不安。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一次l片,一日2-3次。若持续服药四周以上,症状仍存在或加重,请向医生咨询。 |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毫克/日。 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毫克/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 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
副作用 |
由于本品可能引起皮肤对光的敏感性增加,故暴露在强阳光下可能出现类似晒伤的反应。特别是皮肤有过敏素质者较为明显。若出现了上述皮肤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并向医生咨询。罕见胃肠道不适、过敏反应(如皮肤红、肿、痒)、疲劳或不安的发生。 |
1.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 2.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 3.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 4.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 5.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
禁忌 |
有光敏性皮肤的患者慎用本品。 |
1.本品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 2.舍曲林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合用。 3.舍曲林禁止与匹莫齐特合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圣约翰草的干燥提取物300mg,其中贯叶金丝桃素含量不少于9mg,总金丝桃素含量不少于0.4mg。 |
本品主要有效成分为舍曲林。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甜。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在服用本品期间,应避免较长时间使皮肤直接暴露于强烈阳光下,以免出现不良反应。使用可能引起患者光敏感性增加的药物之前,请向医生咨询。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3.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