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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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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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2克/粒 |
每片重0.34g(相当于饮片3.33g)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ZC20160008 |
国药准字Z4402380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水土不服和食物不洁所致肠胃不适,腹胀肚痛,泄泻。 |
清热利湿,收敛止痛。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腹痛,腹泻,呕吐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口服5~6粒,小儿减半。每隔2~3小时服一次,每日3~4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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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黄柏、桂皮、丁香、陈皮、木馏油、甘草、薄荷脑。 |
扭肚藤、火炭母、车前草、救必应、石榴皮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水蜜丸,有特异的刺激性气味。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棕色;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特殊人群用药: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