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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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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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2克/粒 |
100ml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ZC20160008 |
国药准字Z2002562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水土不服和食物不洁所致肠胃不适,腹胀肚痛,泄泻。 |
止咳祛痰,消食化滞。用于咳嗽痰多,消化不良,食积腹痛。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口服5~6粒,小儿减半。每隔2~3小时服一次,每日3~4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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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服。孕妇、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黄柏、桂皮、丁香、陈皮、木馏油、甘草、薄荷脑。 |
沙棘果汁 蔗糖 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水蜜丸,有特异的刺激性气味。 |
本品为黄色至橙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呈酸性,胃酸过多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