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甲状腺素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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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左甲状腺素钠片

左甲状腺素钠片

规格

50μg

100μg
生产企业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60235

国药准字H20000286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有时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甲状腺的抑制试验。

用法用量

成人,最初每日用25~100μ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μ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μ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患者,起始量以12.5~25μ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μg。投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不齐、血压改变,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

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μg,最大量不超过100μ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μ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μ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μ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μg。投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不齐、血压改变,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剂量参考下表:建议使用剂量(每天)0~ 6个月 25~ 50微克 (8~ 10微克/千克体重);7~ 12个月 50 ~70微克 (6~ 8微克/千克体重);2~ 5周岁 75~ 100微克 (5~ 6微克/千克体重);6~ 12周岁 100~ 150微克 (4~ 5微克/千克体重);12岁以上 150~ 200微克 (2~ 3微克/千克体重);或遵医嘱。2~4周增加一个剂量(12.5μg~25μg),至临床表现完全正常。脉率正常或大便正常是很好的临床观察指标。

副作用

剂量过度的表现有心绞痛、心律失常、心悸、腹泻、呕吐、震颤、兴奋、头痛、不安、失眠、多汗、潮红、体重减轻、骨骼肌痉挛等,通常在减少用量或停药数日后,上述表现消失。

剂量过度的表现有心绞痛、心律失常、心悸、腹泻、呕吐、震颤、兴奋、头痛、不安、失眠、多汗、潮红、体重减轻、骨骼肌痉挛等,通常在减少用量或停药数日后,上述表现消失。

禁忌

患有非甲状腺功能低下性心衰和快速型心律失常者禁用,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患有非甲减性心衰和快速心律紊乱者禁用,对加衡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甲状腺素钠。

左甲状腺素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重用药。

2.有垂体功能减低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如需补充甲状腺制剂,在给左甲状腺素钠以前数日应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3.哺乳期妇女需合理应用。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重用药;2.有垂体功能减低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如需补充甲状腺制剂,在给左甲状腺素钠以前数日应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3.哺乳期妇女需合理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