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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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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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75毫升 |
15g*6块 |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ZC20160004 |
国药准字Z45020182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化痰、止咳平喘、护喉利咽、生津补气、调心降火。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痰稠、痰多气喘、咽喉干痒及声音嘶哑。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三次,每次一汤匙,小儿减半。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水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忌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南沙参、茯苓、化橘红、桔梗、法半夏、五味子、瓜蒌子、款冬花、远志、苦杏仁、生姜、甘草、杏仁水、薄荷脑,辅料为:蜂蜜、麦芽糖、糖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具杏仁香气,味甜,辛凉。 |
本品为米黄色至浅棕色的长方形块;气微香,味甜、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3.服用1周病情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