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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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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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ml:聚乙二醇4mg;丙二醇3mg |
30mg*72丸(九药) |
生产企业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60104 |
国药准字Z2000000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暂时缓解由于眼睛干涩引起的灼热和刺痛症状。 |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用于头痛风寒,瘀血阻滞脉络证,症见头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遇风寒诱发或加重。 |
用法用量 |
根据病情需要滴眼,每次1-2滴;使用前摇匀。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6丸,一日4次。 |
副作用 |
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1、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轻微恶心欲吐。2、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用后可消失。 |
禁忌 |
对思然滴眼剂成份过敏者禁用。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聚乙二醇400(0.4%)和丙二醇(0.3%)。 |
白芷、川芎。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黄色的滴丸;具光泽,有特异香气。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滴眼用; 2.如发生溶液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 3.为避免污染,请勿接触滴嘴; 4.出现以下情况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眼痛 ·视力变化 ·眼睛红肿刺痛加剧或持续72小时以上 5.用后请盖好瓶盖; 6.儿童请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如误服请就医。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恶心,不需特殊处理。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药后可消失。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