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30g:1.50mg |
2.5mg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60069 |
国药准字H31020644 |
说明 | ||
适应症 |
寻常型银屑病(牛皮癣)。 |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大颗粒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 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小儿软组织肉瘤,银屑病。 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鞍上生殖细胞瘤等。 |
用法用量 |
将本品少量涂于患处皮肤,每日1~2次。推荐在治疗初期每日给药2次,适当时可减为每日1次给药。每周最大用量不应超过100g。 |
1.口服,成人一次5~10mg,一日1次,每周1~2次,一疗程安全量50~100mg。 2.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维持治疗,一次15~20mg/m2,每周一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使用后可能有暂时的局部不良反应,如皮肤瘙痒、灼热以及皮肤刺激性。偶有患者出现红斑、皮肤发干、脱皮、皮疹、皮炎等症状。皮肤萎缩、色素沉着过渡、高钙血、毛囊病等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1%。通常停药后,.上述症状可自行快速消退。 |
1.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假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 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变。 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 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 5.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而伴皮肤或内脏出血。 6.脱发﹑皮肤发红﹑瘙痒或皮疹。 7.白细胞低下时可并发感染。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钙代谢失调患者以及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者禁用。 |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泊三醇。 |
本品主要成份是甲氨蝶呤。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淡橙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可能会对患处或周围皮肤有刺激性,如刺激性加重,应停止使用本品。 使用本品可能会出现一过性、可快速逆转的血钙升高,如果血钙升高超出了正常水平,应停药直至血钙浓度恢复正常水平。 应避免接触眼部及面部,涂药后应洗去手上残留药物。 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如有不良反应应及时咨询医生。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 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 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 4.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2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