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 |
每丸重9克 |
生产企业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60022 |
国药准字Z2008307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包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
用法用量 |
睡前清洗痤疮患处,待干燥后涂一薄层达芙文,注意避免接触眼、嘴唇。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效收缩性的化妆品。对新生儿和婴幼儿的安全性及疗效未知。 |
口服。一次1瓶(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可能出现的主要不良反应为皮肤刺激性,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后可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达芙文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达帕林。 |
当归、苦参。辅料为蜂蜜、玉米朊。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凝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止用药或完全停止用药。严禁将达芙文涂抹于眼、口腔、鼻粘膜及其它拈膜组织,若不慎将达芙文涂于眼部,应又即用温水洗净。达芙文不得用于皮肤破陨处(割伤、摩擦伤),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的皮肤创面。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