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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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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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 |
0.005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60007 |
国药准字H34020404 |
说明 | ||
适应症 |
局部治疗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洗净后将软胶囊剂置于阴道深处。每晚1次,一次1粒,连用3日为一疗程。即使症状迅速消失,也要完成治疗疗程,在月经期应持续使用。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多数较轻微。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局部刺激、瘙痒和灼热感,尤其在治疗开始时。盆腔痉挛、荨麻疹、皮肤丘疹也有发生。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份或其他咪唑类衍生物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硝酸咪康唑 |
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油脂性基质制成的白色至微黄色混悬型软膏。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严重感染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避免房事。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