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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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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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0mg |
20m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668 |
国药准字H20003323 |
说明 | ||
适应症 |
1、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 2、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3、可避免或延迟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 4、各种类型骨质疏松。 |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 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 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 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 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结合并用; 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 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 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 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 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 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 恶性肿瘤患者:每日2.4g(每日6粒),可分2-3次服用,对血清钙水平正常的病人,可减为每日1.6g(每日4粒),若伴有高钙血症,可增至每日3.2g(每日8粒),必须空腹服用,最好在进餐前1小时。早期或未发生骨痛的各类型骨质疏松症:每日0.4g(每日1粒),连用3个月为一个疗程,必要时可重复疗程。严重或已发生骨痛的各类型骨质疏松症,每日1.6g(每日4粒),分两次服用,或遵医嘱。 |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20-8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 常用肌内注射,剂量视儿童年龄、体重和病情而定。如对胸腺发育不全症患儿,每天1mg/kg,症状改善后, 改维持量为每周1mg/kg,可长期应用作替代性治疗,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每隔日1次,每 次5mg,1个月后改为1周2次,每次5mg。治疗期间如遇发热、呼吸道感染,在抗细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疗程继 续,3个月为1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开始治疗时,可能会出现腹痛,腹胀和腹泻,少数情况下也会出现眩晕和疲劳,但往往随治疗的继续而消失。2、有时可出现血清乳酸脱氢酶等肝酶水平升高,白细胞减少及肾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1、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氯磷酸二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配有甘露醇和亚硫酸氢钠制成的冻干品。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冻干品。 |
注意事项 |
1、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时,应遵医嘱决定是否需要补钙。如需要补钙,本品与钙剂应分开服用,如饭前一小时服用本品,进餐时服钙剂,以免影响本品的吸收,降低疗效。 2、用药期间,对血细胞数、肾脏和肝功能应进行监测。 |
1. 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 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 2. 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