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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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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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10mg |
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581 |
国药准字H19980139 |
说明 | ||
适应症 |
1.治疗成人抑郁症。 2.本品适用于成人。 |
各种抑郁性精神障碍。包括轻性或重性抑郁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的抑郁相,心因性抑郁及抑郁性神经症。 |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睡前口服。 如果治疗两周后症状没有改善,可增加剂量至50mg每日一次,即每次两片25mg,睡前服用。所有患者在起始治疗时应进行肝功能检查并定期复查,建议在治疗6周(急性期治疗结束时)、12周和24周(维持治疗结束时)进行定期化验。此后可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检查(参见【注意事项】)。抑郁症患者应给予足够的治疗周期(至少6个月),以确保症状完全消失。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肾功能损害患者用荮:在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未观察到阿戈美拉汀药代动力学参数的相应改变。在伴有中/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抑郁症患者,阿戈美拉汀的临床使用资料有限,因此,这些患者处方阿戈美拉汀时需谨慎。 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本品禁用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患者、丙肝病毒携带者/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参见【禁忌】【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停药:停药时不需逐步递减剂量。 |
一般只需每天早上一次口服20mg(2片),必要时可加至每天40mg(4片)。剂量和疗程遵医嘱。 |
副作用 |
常见的有头痛、恶心和乏力等。很少有胃肠道不良反应。 |
常见不良反应为口干、食欲减退、恶心、失眠、乏力;少数病例可见焦虑、头痛。 |
禁忌 |
对活性成份或任何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乙肝病毒携带者/患者、丙肝病毒携带者/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即肝硬化或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参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本品禁止与强效CYPIA2抑制剂(如氟伏沙明,环丙沙星)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
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
成分 |
本品为橙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3-(对-三氟甲基苯氧基)-3-苯基丙胺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橙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尚未发现引起体重的改变。 |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妊娠或哺乳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